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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旨交卸差使折


  (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奏为遵旨交卸差使,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军机大臣字寄:光绪十一年七月初四日,奉上谕:“左宗棠奏「请交卸差使展假回籍」一折,本日已有旨准其交御差使,回籍调理矣。所有钦差大臣关防,即着交杨昌浚派委妥员赍京呈缴。至该大臣所统恪靖各营见在应留、应撤,着左宗棠、杨昌浚体察情形、悉心会商,奏明办理。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钦此。”

  自和议大定、海口弛封以来,臣即札行各营及后路各台局截算饷项,听候裁并;见在援台各营因无船只尚未内渡,各营、各台局截算饷项,尚需时日,亦未申覆前来。除将随营办事文武各员弁及差官大旗薪水、口粮截清散发、酌给川资,一律裁撤外,所有各营、局已会商督臣杨昌浚,由其酌量撤留,以节饷糈。两江应解恪靖八营饷项,已咨请将九月以前之饷提前解闽,以便办理遣撤事宜:均分别咨行在案。

  兹于七月二十六日,将原领咸字八十号钦差大臣关防一颗标封及行营一切文卷、勇册委员赍送杨昌浚收存,并留经理支应委员清理饷项;此后收发银钱重件;随时禀请杨昌浚核示。各营、局裁撤事竣,由该台、局经手人员将收支总数详请杨昌浚核明会衔奏销,不得迟误。臣移交清楚后,择日起程回湘;一俟到籍,再行奏报。此后遇有奏咨事件,即随处借用地方官印信,俾免延误。

  所有微臣遵旨交卸差使缘由,恭折具陈,伏祈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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