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远书城 > 左宗棠 > 左宗棠家书选 | 上页 下页 |
| 六七 |
|
|
|
▼与威宽勋同 威、宽、勋、同知悉: 湖南议刻《楚军纪事本末》一书,有信来属抄奏稿、文札,我有书复之,阅后递去,并录稿留家中为要。我平生颇以近名为耻,不求表曝,《楚军纪事本末》一书可不挂名其间。至关系湖南各大件,有张、骆、曾章奏具在,不必虑其掩抑。此时吾湘极盛,实则衰机已伏。诸公不以去奢去泰诫其乡人为少留地步计,乃以止谤为桑梓谋此,我所不解也。 恤无告及他义举应用之费,我所不惜,尔自斟酌可也。余三伯之季子来,当饬其还,以四十金作路费。日升父子及某三人来,畀以五十四两作路费外,以十两给日升子新盛〔此子似能作田〕,均不准逗留。 丰孙寄呈字甚端秀可爱,赏以尼山砚及湖笔、徽墨、摆包外,一砚留赐诸孙能读者。可饬丰孙写谢禀来,看其有文理否。陶氏孙女出嫁,应与奁资。二外孙入邑庠,可赏以笔墨。近得阁帖数本〔明肃王刻,此间板尚存〕,有便再寄归分赏也。少云处不及复信。 十月二十七夜 |
| 梦远书城(guxuo.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