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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礼部谕有司谨祭祀敕


  上古君天下者,设官分职,各守方隅,爵级五等:公、侯、伯、子、男居之。是五等,虽有巨微,皆称曰国。所以动止首以祀戎为先。自秦汉以下,官虽异古,其祭礼则不殊。

  迩来天下有司,既无诚以奉该祀之神,其余人事,又何惧焉!盖儒者,在任不明于理,或麄俗者,居官亦不访于贤,是故事多非为,不能长保富贵也。若有志者,居官必访于贤者,乃知祀礼之大,必敬胜怠,则事业昌矣。若或不能穷其所以,则怠胜敬,其不灭者鲜矣。

  近者溧水县官为祀事缺鹿醢,以牛醢代之,被人所言。礼部奏云:凡祭品缺者,曾许以他物代之。今溧水有鹿可求,而在官者不能用,心御史按实各当其罪。

  朕思人之在世也,若不畏神,人是不可教者也。世之所以成世者,惟人与神耳,岂可慢耶!今令天下有司:凡四时祭祀之物,若在典故,境内所产及商人货而有之者务备,不许有缺;若境内不产及商人无贩卖者,从缺毋代。尔礼部遍告诸司,如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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