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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二先生语四(2)


  君子之遇事,无巨细,一于敬而已。简细故以自崇,非敬也;饰私智以为奇,非敬也。要之,无敢慢而已。《语》曰:“居处恭,执事敬,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然则“执事敬”者,固为仁之端也。推是心而成之,则“笃恭而天下平”矣。

  士之所难者,在有诸己而已。能有诸己,则“居之安,资之深”,而美且大可以驯致矣。徒知可欲之善,而若存若亡而已,则能不受变于俗者鲜矣。

  冯道更相数主,皆其仇也。安定以为:当五代之季,生民不至于肝脑涂地者,道有力焉,虽事仇无伤也。荀彧佐曹操诛伐,而卒死于操。君实以为:东汉之衰,彧与攸视天下无足与安刘氏者,惟操为可依,故俯首从之。方是时,未知操有他志也。君子曰:“在道为不忠,在彧为不智。如以为事固有轻重之权,吾方以天下为心,未暇恤人议己也,则‘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世之议子云者,多疑其投阁之事。以《法言》观之,盖未必有。又天禄阁,世传以为高百尺,宜不可投。然子云之罪,特不在此,黾勉于莽、贤之间,畏死而不敢去,是安得为大丈夫哉?

  公山弗扰以费叛,不以召畔人逆党而召孔子,则其志欲迁善悔过,而未知其术耳。使孔子而不欲往,是沮人为善也,何足以为孔子?

  道之外无物,物之外无道,是天地之间无适而非道也。即父子而父子在所亲,即君臣而君臣在所严(一作敬),以至为夫妇、为长幼、为朋友,无所为而非道,此道所以不可须臾离也。然则毁人伦、去四大者,其分于道也远矣。故“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若有适有莫,则于道为有间,非天地之全也。彼释氏之学,于“敬以直内”则有之矣,“义以方外”则未之有也。故滞固者入于枯槁,疏通者归于肆恣(一作放肆),此佛之教所以为隘也。吾道则不然,率性而已。斯理也,圣人于《易》备言之。

  《乾》,圣人之分也,可欲之善属焉。《坤》,学者之分也,有诸己之信属焉。

  仲尼言仁,未尝兼义,独于《易》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而孟子言仁必以义配。盖仁者体也,义者用也,知义之为用而不外焉,可与语道矣。世之所论于义者多外之,不然则混而无别,非知仁义之说者也。

  门人有曰:“吾与人居,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不受,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交通在于未言之前,则言出而人信矣。”

  “刚、毅、木、讷”,质之近乎仁也;“力行”,学之近乎仁也。若夫至仁,则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视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圣人,仁之至也,独能体是心而已,曷尝支离多端而求之自外乎?故“能近取譬”者,仲尼所以示子贡以为仁之方也。医书有以手足风顽谓之四体不仁,为其疾痛不以累其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与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无恩者,其自弃亦若是而已。

  一物不该,非中也;一事不为,非中也;一息不存,非中也。何哉?为其偏而已矣。故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修此道者,“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而已。由是而不息焉,则“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可以驯致也。

  君子之于中庸也,无适而不中,则其心与中庸无异体矣。小人之于中庸,无所忌惮,则与戒慎恐惧者异矣,是其所以反中庸也。

  责善之道,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则于人有益,而在我者无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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