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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改秦历始置闰


  余尝考春秋置闰之异于前矣,后阅程氏《考古编》,谓汉初不独袭秦正朔,亦因秦历以十月为岁首,不置闰,当闰之岁,率归余于终为后九月,《汉纪》、《表》及《史记》,自高帝至文帝,其书后九月皆同,是未尝推时定闰也。至太初九年,改用夏正,以建寅为岁首,然犹历十四载,至征和二年,始于四月后书闰月,岂史失书耶?抑自此始置闰也。余因其说深疑之,精思其故,颇得其说焉。

  盖闰月之不书者,亦偶以其时无可书之事耳。正如《春秋经》桓公四年、七年,其所纪事至夏而止,以是年秋、冬无可纪之事也。定公十四年,至秋而止,亦以是年冬无可纪之事也。鲁史纪事之法,大率如此,其余闰月亦然。观文公六年,《经》书闰月不告月,《春秋》书闰,方见于此。复以杜预《长历》考之,自隐至哀凡更三十余闰,至此方书,岂曰前乎此者,皆史失书,抑岂曰,自此始有闰也。今汉纪事,正效《春秋》,如太初元年、三年,天汉元年、三年皆止于秋,太始元年则止于夏,皆以其后无事可纪,故不书耳。然则闰月不书,亦若是乎?盖三岁一闰,五岁再闰,古历法也。若谓自此始置闰,则合自此后三岁、五岁,累累书之。

  然自征和二年至后元元年,当置闰而不书,自后元二年至昭帝始元元年,乃因事而后书。其后当闰岁,又皆不书,是知不书者,偶无事耳。然则非史失书,亦非自此置闰也。虽然,此非余臆说也,复证以《史记·历书》,自太初更历以至征和也,如太初二年,天汉元年、四年,太始二年皆有闰,则知余言似可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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