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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庄论安丙矫诏


  安丙之诛吴曦也,矫诏自称宣抚副使,遂径入衔上奏。时章文庄直学士院,因谓:“矫制假命,一时权宜济事可也。事定奏功,便当退用初衔,而遽称所假,是岂复有朝廷乎?今为朝廷计,宜先赦其矫诏之罪,然后赏其斩曦之功,则恩威并用,折冲万里之外矣。”而时相方自以为功,谓此诏非矫,实朝廷密旨,且诣御楼受俘,于是疏不果上。已而受俘之议虽格,而竟以所矫官职授之。其后丙亦自毙,否则又一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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