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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璋


  三山苏大璋颙之,治《易》有声。戊午乡举,梦为第十一人,数为人言之,以为必如梦告。既试,将揭榜,同经人诉于郡,谓其自许之确如此,必将与试官有成约,万一果然,乞究治之。及申号至第十一名,果《易》也。帅携此状入院,遍示考官,谓:“设如此言,诸公将何以自解?不若以待补首卷易之。”众皆以为然。既拆号,则自待补为正解者,大璋也;由正解而易为待补者,乃投牒之人也。次年,苏遂冠南宫。此与王俊民事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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