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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臬司张树声清理积讼折


  (同治八年三月十六日)

  奏为钦奉寄谕,恭折复奏,仰祈圣鉴事。

  本月十三日,承准军机大臣字寄三月十二日奉上谕:

  “本日降旨,已令张树声调补山西臬司,直隶臬司令史念祖调补矣。史念祖由军营出身,人尚明白,惟未经历地方事务,是否能胜臬司之任,着曾国藩留心察看,据实具奏,以重地方。”钦此。

  窃臣履任月余,见直隶日行公事,讼案居十之七八,他件不过十之二三,频年办理军务,积压极多,督署应题之本,未办者二百三十余件,府局京控上控之案,未结者一百三十余件,各属委审及自理之案,未完者殆以万计。或延搁二三年,或五六年八九年不等。吏治之疲,民生之困,端由于此。臣与臬司张树声力筹清厘积案之法,日夜孜孜,甫有端绪。

  臣自撰清讼事宜十条,令司道及局员等复核,尚未刊刻完竣。又嘱张树声撰限期功过章程十余条,臣为之复核,尚未斟酌妥善。其中最要者,直隶旧章,州县积案若干件,按月有四柱册报,监禁若干名,管押若干名,亦按月有四柱册报。未获之贼,瘐毙之囚,按月亦有禀报。立法本属尽善,无奈虚应故事,遂无成效。今特令各属实力奉行。臣督同臬司实力稽查,每月将各属报册详细核对,分别功过,悬榜院司,官厅且催且诫,以冀日起有功。

  张树声任臬司四年,刑名之条例已精,直隶之情形尤熟。臣每询属员之贤否,巨案之源委,所对多得要领。若该臬司能留畿辅,佐臣不逮,计一年之内,可将积案全数清结。若张树声遽赴山西,臣精力衰颓,自度万不能了此数千滞狱。史念祖初入仕途,纵有过人之才智,而欲究谙刑律,熟悉地方,殆非数月期年不能。

  合无仰吁恳天恩,准令张树声暂留直隶臬司本任,助臣一臂之力,将州县月报各册悉心稽核,俟积案清理完毕,再行迁调,使臣区区整饬畿甸之志,不至尽托空言,亦非独微臣之幸也。闻山西刑名案件,不及直隶之半,史念祖若陈臬晋省,较易称职。能否胜任,似亦可由郑敦谨察看复奏。谨将臣所撰直隶清讼事宜十条抄里御览。此等告诫僚属之文,本不敢轻渎圣听,缘其中委曲繁难,必得极熟之臬司,乃可相助为理。伏乞圣明垂鉴。至张树声所撰限期功过章程,臣核定后亦当附抄呈奏,其中微有变通旧例者,俟续奏时再为声明。所有钦奉寄谕缘由,恭折复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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