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曾国藩 > 奏稿 | 上页 下页
通筹酌解陕甘军饷片


  (同治六年三月二十日)

  再,臣于二月初七日,钦奉寄谕:“陕省需饷万紧,饬令于协甘专饷内按月筹银二万两,专解陕西。”等因。

  又于二月十五日钦奉寄谕:“甘肃饷项支绌,必得各省协济。饬令酌量情形,每月究能拨解若干?据实具奏。”等因。钦此。

  查协甘饷银,除江海关月拨银一万两外,臣于四月五日奏定每月协济三万两。自五月起至十月止,按月均交杨岳斌提饷委员转解。十一月以后,李鸿章议定以二万两解杨岳斌军营,以一万两解穆图善军营,按月解至五年六月止,尚未丝毫短少。五年六月以后,清水潭决口,江北厘课大减。李鸿章奏明协甘之款,先尽收数分作三股。以两股拨甘、陕督臣军营,以一股拨宁夏军营,约计每月尚有二万两。统计四年五月以后解过银六十余万。臣此次回任后,核计应发饷项,如淮勇各军剿捻之师、刘松山援陕之师、鲍超援鄂之师及筹解京饷,本省应拨绿营,漕标兵饷,淮扬、太湖水师月饷,皆系无可议减之款。统算一年入数较之出数,不敷甚巨。淮军每年正饷仅放九关,久欲设法增添,而计无所出,实为臣疚心之事。

  即上海铁厂今年拟造轮船,亦尚无款可筹。论目下江南情形,本难兼顾外省协饷,惟协甘肃军需万无可推诿之理。臣仍照原奏每月三万两之议,按月筹解。即指定之江北厘金,或月收不及三万,亦当以他款补足,以期有言必践。若欲于协甘之外添协陕饷,实属无此余力。臣再四思维,陕甘军务本属相联一气。目下甘回常窜陕境,陕捻亦近甘界,军务本须通筹,协饷亦可融解。拟于每月协甘三万两内,以二万两解甘肃军营,以一万两解陕西军营。仍俟筹解两三月后,察看两省军务,孰缓孰急,再行定议。如此通筹酌解,则甘肃军营合之浙江划抵之一万两,每月可得苏饷三万两。陕西军营每月可得苏饷一万两。如此酌盈剂虚,庶足以资周转。

  理合附片复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