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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泰亨柯钺请恤片


  (同治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再,江西吉安府知府范泰亨,前于刑部员外郎任内,叠经胡林翼、骆秉章保奏,咸丰十一年四月丁忧回四川隆昌县本籍,续经严树森奏调,上年服阕后,遵旨赴鄂差委。臣又咨调来皖,奏明派往江西会办总粮台及牙厘事务。该员钩稽综核,厘定旧章,治事以来,心血过耗,先于十二月十三日末蒙简授今职以前,积劳病故。

  又刑部主事柯钺,系安徽歙县丁忧在籍人员。臣于咸丰十一年调营,委办文案,殚心兵事,昼夜劳勚,每治军书,动中窾要,数年来颇资臂助。自本年四月续丁父忧,该员劳惫之躯,加以哀毁,呕血数斗,遂至不支,遽于七月初一日在营病故。

  伏查该故员范泰亨,器职深稳,综贯庶事,能胜艰巨之任。柯钺以儒生从戎,劬学力行,清正不阿,皆为时辈所推服。方冀共资历练,储为大用,乃以从公尽瘁,未竟所长,赍志云殂,均堪悯惜。合无仰恳天恩,准将前任江西吉安府知府范泰亨,四品卿衔刑部候补主事柯钺,各按本职本衔敕部照军营立功后病故例,从优议恤,以慰荩魂。理合附片陈请。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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