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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议大礼疏


  (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八日)

  奏为遵旨敬谨详议事。

  正月十六日,皇上以大行皇帝朱谕遗命四条内无庸郊配、庙祔二条,令臣工详议具奏。臣等谨于二十七日集议,诸臣皆以大行皇帝功德懿铄,郊配既断不可易,庙祔尤在所必行。直道不泯,此天下之公论也。臣国藩亦欲随从众议,退而细思,大行皇帝谆谆诰诫,必有精意存乎其中。臣下钻仰高深,苟窥见万分之一,亦当各献其说,备圣主之博采。

  窃以为遗命无庸庙祔一条,考古准今,万难遵从;无庸郊配一条,则不敢从者有二,不敢违者有三焉。

  所谓无庸庙祔一条万难遵从者,何也?古者祧庙之说,乃为七庙亲尽言之。间有亲尽而仍不祧者,则必有德之主,世世宗祀,不在七庙之数,若殷之三宗,周之文、武是也。大行皇帝于皇上为祢庙,本非七庙亲尽可比;而论功德之弥纶,又当与列祖列宗同为百世不祧之室。岂其弓剑未忘,而蒸尝遽别,且诸侯大夫尚有庙祭,况以天子之尊,敢废升祔之典?此其万难遵从者也。所谓无庸郊配一条有不敢从者二,何也?古圣制礼,亦本事实之既至,而情文因之而生。大行皇帝仁爱之德,同符大造,偶遇偏灾,立颁帑项,年年赈贷,薄海含哺,“粒我烝民”,后稷所以配天也。

  御宇三十年,无一日之暇逸,无须臾之不敬,“纯亦不已”,文王所以配上帝也。既已具合撰之实,而欲辞升配之文,则普天臣民之心,终觉不安。此其不敢从者一也。历考列圣升配,惟世祖章皇帝系由御史周季琬奏请外,此皆继统之圣人,特旨举行,良由上孚吴眷下惬民情,毫无疑义也。行之既久,遂为成例。如大行皇帝德盛化神,即使无例可循,臣下犹应奏请,况乎成宪昭昭,曷敢逾越。《传》曰:“君行意,臣行制。”在大行皇帝自怀谦让之盛意,在大小臣工宜守国家之旧制。此其不敢从者二也。所谓无庸郊配一条有不敢违者三,何也坛?规模,尺寸有定。

  乾隆十四年重加缮修,一砖一石,皆考律吕之正义,按九五之阳数,增之不能,改之不可。七庙配位,各设青幄。当初幄制阔大,乾隆三年量加收改,今则每幄之内,仅容豆笾,七幄之外,几乏余地。我大行皇帝虑及亿万年后,或议增广乎坛璇,或议裁狭乎幄制,故定为限制,以身作则,俾世世可以遵循。今论者或谓西三幄之南,尚可添置一案。暂为目前之计,不必久远之图。岂知人异世而同心,事相沿而愈久,今日所不敢言者,亦万世臣子所不敢言者也;今日所不忍言者,亦万世臣子所不忍言者也。经此次朱谕之严切,盈廷之集议,尚不肯裁决遵行,则后之人,又孰肯冒天下之不韪乎?将来必至修改基址,轻变旧章。此其不敢违者一也。

  古来祀典,兴废不常,或无其祭而举之,或有其礼而罢之,史册所书,不一而足。唐垂拱年间郊祀,以高祖、太宗、高宗并配,后开元十一年,从张说议,罢太宗、高宗配位。宋景祐年间郊祀,以艺祖、太宗、真宗并配。后嘉祐七年,从杨畋议,罢太宗、真宗配位。我朝顺治十七年,合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于大享殿,奉太祖、太宗以配。厥后亦罢其礼。祀典改议,乃古今所常有。我大行皇帝虑亿万年后,愚儒无知,或有援唐宋罢祀之例妄行陈奏者,不可不预为之防,故朱谕有曰:非天子不议礼。以为一经断定,则巍然七幄,与天长存。后世增配之议尚且不许,罢祀之议更何自而兴?所以禁后世者愈严,则所以尊列祖者愈久。此其计虑之周,非三代制礼之圣人而能如是乎?大行皇帝以制礼之圣人自居,臣下何敢以寻常之识浅为窥测,有尊崇之虚文,无谋事之远虑。此其不敢违者二也。

  我朝以孝治天下,而遗命在所尤重。康熙二十六年孝庄文皇后遗命云:“愿于遵化州孝陵近地择吉安厝。”当时臣工皆谓:“遵化去太宗昭陵千有余里,不合祔葬之例。”我圣祖仁皇帝不敢违遗命,而又不敢违成例,故于孝陵旁近建暂安奉殿,三十余年未敢竞安地宫,至雍正初始敬谨蒇事。嘉庆四年高宗纯皇帝遗命云:“庙号无庸称祖。”我仁宗睿皇帝谨遵遗命,故虽乾隆中之丰功大烈,而庙号未得祖称,载在《会典》,先后同揆矣。此次大行皇帝遗命,惟第一条森严可畏,若不遵行,则与我朝家法不符,且朱谕反复申明,无非自处于卑屈,而处列祖于崇高。此乃大孝大让,亘古之盛德也。与其以尊崇之微忱属之臣子,孰若以莫大之盛德归之君父?此其不敢违者三也。

  臣窃计皇上仁孝之心,两者均有所歉。然不奉升配,仅有典礼未备之歉,遽奉升配,既有违命之歉,又有将来之虑,是多一歉也。一经大智之权衡,无难立判乎轻重。圣父制礼而圣子行之,必有默契于精微,不待臣僚拟议而后定者。臣职在秩宗,诚恐不详不慎,皇上他日郊祀之时,上顾成命,下顾万世,或者怵然难安,则礼臣无所辞其咎。是以专折具奏,干渎宸严,不胜惶悚战栗之至。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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