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8 | 上页 下页
复李中堂 同治七年十月十六日


  前接九月二十三日沧州惠函,顷又接十月初七日东平州赐函并抄示一件。奏对皆平实和厚,名臣气象流溢行间,固宜举朝服其谦冲,九重祝其多福。佩慰无涯。

  报销部费,多至一厘三毫,则吾两人三千余万,共须四十余万。何从得此巨款?自行奏请免其造册,与三年六月谕旨相背,殊难立言。只得仍用拙疏冒昧一奏,且待部驳之后,再作道理。

  此间扬州教堂一案,顷始查办就绪。闻洋人兵船定于十四日起碇出口,不知现果离扬州否。

  内人病已两月,势殊沉重。国藩拟于二十五日起行,眷属即于二十五日移寓下江考棚。搬移之际,两路纷纷,恐难妥帖,拟在下关以下、燕子矶以上停泊二三日,乃可长行。闻台从于二十日内可至清江,欲相聚为三日之谈,不愿在城内繁嚣之地,或在燕子矶,或在瓜洲三汊河舟次,较为清旷。而僚属之迎送吾二人者,亦尚方便。请阁下于二者之中酌定一处,迅速见示。在燕子矶,则仆少延候;在三汊河,则阁下少为延候。

  撤勇经费,约计已可敷用。清补欠饷,仆于七月间曾有三月半之说,盖就今春各营补发三月。而酌加之后,闻台端南来亲自料理,此说遂未昌言于众,或各军一律,或略有参差,悉候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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