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曾国藩 > 曾国藩书札6 | 上页 下页
复李希庵中丞 同治元年七月初九日


  接初六日亥刻函牍,惊悉姻伯母太夫人锦堂弃养,哀愕曷极!既伤阁下至性肫笃,永抱终天之痛,又念尊恙新愈,深虑以毁危身。务祈左右于哀号迫切之余,稍为留神珍重家国属望之身,以慰椿庭暮年之景。但能保养支持,安抵里门,入尽抚棺之恸,出承椿庭之欢,则贵恙必速愈全愈。此鄙人所可操券以决者。目下未抵里以前,则全视乎左右之斟酌保护也。

  至于奔丧日期,似宜俟奉到谕旨再行起程。终制之事,不特朝廷断不俞允,即国藩亦断难相许。数月后,求台端仍出治军,共维大局。至假期之久暂,恭候圣裁,尚可徐徐商奏。阁下到籍后亦可酌定奏陈。前日派陈得月省问尊恙,闻其在途患病,不知已到六安否?先此奉唁孝履,余俟明日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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