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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弟·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七


  澄侯四弟左右:

  初六俊四等来营,奉到父大人谕帖,并各信件,得悉一切。弟在各乡看团阅操,日内计已归家。家中无人,田园荒芜,堂上定省多阙,弟以后总不宜常常出门,至嘱至嘱!

  罗家姻事,暂可缓议,近日人家一入宦途,即习于骄奢,吾深以为戒。三女许字,意欲择一俭朴耕读之家,不必定富室名门也。

  杨子春之弟,四人捐官者。吾于二月念一日具奏,闻部中已议准,部照概交南抚。子春曾有函寄雪琴,似已领到执照者,请查明再行布闻。

  长夫在大营,不善抬轿,余每月出门,不过在五六次,每出则摇摆战栗,不合脚步。兹仅留刘一、胡二、盛四及新到之俊四、声六在此,余俱遣之归籍;以后即雇江西本地轿夫,家中不必添派也。

  此间军务,建昌府之闽兵,昨又败挫,而袁州克复,大局已转,尽可放心,十月内饷项亦略宽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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