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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纪泽·咸丰六年十月初二


  字谕纪泽儿:

  胡二等来,接尔安禀,字画尚未长进。尔今年十八岁,齿已渐长,而学业未见其益。陈岱云姻伯之子,号杏生者,今年入学,学院批其诗冠通场。渠系戊戌二月所生,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古人云:“劳则善心生,佚则淫心生。”孟子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吾虑尔之过于佚也。

  新妇初来,宜教之入厨作羹,勤于纺绩,不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操作。大、二、三诸女已能做大鞋否?三姑一嫂,每年做鞋一双寄余,各表孝敬之忱,各争针黹之工;所织之布,做成衣袜寄来,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也。

  余在军中,不废学问,读书写字,未甚间断,惜年老眼矇,无甚长进。尔今未弱冠,一刻千金,切不可浪掷光阴。四弟所买衡阳之田,可觅人售出,以银寄营,为归还李家款。父母存,不有私财,土庶人且然,况余身为卿大夫乎?

  余癣疾复发,不似去秋之甚。李次青十七日在抚州败挫,已详寄沅甫函中。现在崇仁,加意整顿,三十日获一胜仗;口粮缺乏,时有决裂之虞,深用焦灼。

  尔每次安禀,详陈一切,不可草率;祖父大人起居,合家之琐事,学堂之工课,均须详载,切切此谕。

  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江西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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