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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父亲·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五


  国藩跪禀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二十三日接到十九日慈谕,训戒军中要务数条,谨一一禀复:

  一、营中吃饭宜早,此一定不易之理。本朝圣圣相承,神明寿考,即系早起能振刷精神之故。即现在粤匪暴乱,为神人所共怒,而其行军,亦系四更吃饭,五更起行。男营中起太晏、吃饭太晏,是大坏事。营规振刷不起,即是此咎。自接慈谕后,男每日于放明炮时起来,黎明看各营操演。而吃饭仍晏,实难骤改。当徐徐改作天明吃饭,未知能做得到否。

  二、扎营一事,男每苦口教各营官,又下札教之。言筑墙须八尺高,三尺厚;壕沟须八尺宽,六尺深;墙内有内濠一道,墙外有外濠二道或三道;壕内须密钉竹签云云。各营官总不能遵行。季弟于此等事尤不肯认真。男亦太宽,故各营不甚听话。岳州之溃败,即系因未能扎营之故。嗣后当严戒各营也。

  三、调军出战,不可太散。慈谕所戒,极为详明。昨在岳州,胡林翼已先至平江,通城屡禀来岳请兵救援,是以于初五日遣塔、周继往。其岳州城内王璞山有勇二千四百,朱石樵有六百,男三营有一千七百,以为可保无虞矣,不谓璞山至羊楼司一败,而初十开仗,仅男三营与朱石樵之六百人,合共不满二千人,而贼至三万之多,是以致败。此后不敢分散,然即合为一气,而我军仅五千人,贼尚多至六七倍,拟添募陆勇万人,乃足以供分布耳。

  四、破贼阵法,平日男训戒极多,兼画图训诸营官。二月十三日,男亲画贼之莲花抄尾阵,寄交璞山,璞山并不回信;寄交季弟,季弟回信言贼了无伎俩,并无所谓抄尾阵;寄交杨名声、邹寿璋等,回信言当留心。慈训言当用常山蛇阵法,必须极熟极精之兵勇乃能如此。昨日岳州之败,贼并未用抄尾法,交手不过一个时辰,即纷纷奔退。若使贼用抄尾法,则我兵更胆怯矣。若兵勇无胆无艺,任凭好阵法,他也不管,临阵总是奔回,实可痛恨!

  五、拿获形迹可疑之人,以后必拿办之,断不姑息。

  以上各条,谨一一禀复,再求慈训。

  男谨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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