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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纪泽·咸丰二年八月二十六


  字谕纪泽儿:

  余于八月十四日在湖北起行,十八致岳州,由湘阴、宁乡绕道,于二十三日到家,在腰裹新屋痛哭吾母,二十五日至白杨坪老屋,敬谒吾祖星冈公坟墓。

  家中老小平安,地方亦安静。合境团练,武艺颇好,土匪可以无虞。

  吾奉父亲大人之命,于九月十三日暂厝吾母于腰裹屋后,俟将来寻得吉地,再行迁葬。

  家眷在京,暂时不必出京,俟长沙事平再有信来。王吉云同年在湖北主考回京,余交三百计金托渠带京,想近日可到。余将发各处讣信,刻尚无暇,待九月再寄。

  京中寄回信,交湖北常大人处最妥。

  岳父、岳母于二十五日来我家,身体甚好,尔可告知母。

  余不尽。

  涤生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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