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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纪泽·咸丰二年八月初八


  字谕纪泽儿:

  吾于七月廿五日在太湖县途次,痛闻吾母大故,是日仍雇小轿,行六十里。是夜未睡,写京中家信,料理一切,命尔等眷口于开吊后赶紧出京。廿六夜发信,交湖北抚台寄京,廿七发信,交江西抚台寄京。两信是一样说话,而江西信更详,恐到得迟,故由两处发耳。惟仓卒哀痛之中,有未尽想到者,兹又想出数条,开示于后:

  一、他人欠我账目,算来亦将近千金,惟同年鄢勖齐,当时听其肤受之朔,而借与百金;其实此人并不足惜,今渠已参官,不复论已。此外凡有借我钱者,皆光景甚窘之人,此时我虽窘迫,亦不必向人索取,如袁亲家、黎樾乔、汤世兄、周荇农、邹云陔,此时皆不甚宽裕。至留京公车,如复生同年、吴镜云、李子彦、刘裕轩、曾爱堂诸人,尤为清苦异常,皆万不可向其索取,即送来亦可退还。盖我欠人之账,即不能还清出京,人欠我之账,而欲其还,是不恕也。从前黎樾乔出京时,亦极窘,而不肯索穷友之债时,是可为法。至于胡光伯之八十两,刘伯石之二百千钱,渠差旋日时,自必交还袁亲家处,此时亦不必告知渠家也。外间有借我者亦极窘,我亦不写信去问他。

  二、我于念八念九,在九江耽搁两日,江西省城公送来奠分银一千两,余以三百两寄京还债,以西顺兴今年之代捐贡银,及寄云兄代买皮货银之类,皆甚紧急。其银交湖北主考带进京,想到京时,家眷已出京矣,即交寄云兄择其急者而还之。下剩七百金,以二百余金在省城还账,带四百余金至家办葬事。

  三、驮轿要雇,即须二乘,尔母带纪鸿坐一乘,乳妈带六小姐五小姐坐一乘。若止一乘,则道上与众车不同队,极孤冷也。此外雇空太平车一乘,备尔母道上换用。又雇空轿车一乘,备尔与诸妹弱小者坐,其余用三套头大车。我之主见,大略如此;若不妥当,仍请袁姻伯及毛黎各老伯斟酌,不必以我言为定准。

  四、李子彦无论中否,皆须出京,可诸其与我家眷同行几天,行至雄县,渠分路至保定去,亦不甚绕也。到清江浦登船,可请郭雨三姻伯雇,或雇湖广划子二只亦可。或至扬州换雇江船,或雇湘乡钓钩子亦可。沿途须发家信,至清江浦,托郭姻伯寄信。至扬州,托刘星房老伯寄信。至池州托陈姻伯,至九江,亦可求九江知府寄。至湖北,托常太姻伯寄,以慰家中悬望。信面写法,另附一条。

  五、小儿女等,须多做几件棉衣,道上十月固冷,船上尤寒也。

  六、御书诗匾,及戴醇士、刘茶云所写匾,俱可请徒匠启下,卷起带回。王孝凤借去天图,其底本系郭筠仙送我的,暂存孝凤处,将来请交筠仙。

  七、我船上路,阻风十一日,尚止走得三百余里,极为焦灼。幸冯树堂由池州回家,来至船上,与我作伴,可一同到省,堪慰孤寂,京中可以放心。

  八、江西送奠仪千金,外有门包百金,丁贵、孙福等七人,已分去六十金,尚存四十金。将来罗福盛贵沈祥等到家,每人可分八九两。渠等在京要支钱,亦可支与他,渠等亦极苦也。

  九、我在九江时,知府陈景曾,知县李福,皆待我极好;家眷过九江时,我已托他照应,但计快不讨关。(讨关,免关税也;讨快,但求快快放行,不免关税也。)尔等过时,渠若照应,但可讨快,不可代船户讨免关。

  十、船上最怕盗贼,我在九江时,德化县派一差人护送,每夜安船后,差人唤塘兵打更,究竟好些。家眷过池州时,可求陈姻伯饬县派一差人护送,沿途写一溜信,一径护送到湖南,或略好些。若陈姻伯因系亲戚,避嫌不肯,则仍至九江,求德化县派差护送。每过一县换一差,不过赏大钱二百文。

  咸丰二年八月初八日,蕲州舟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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