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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诸弟·咸丰元年七月初八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七月初六日接澄弟四月二十六信,五月初一、初八、二十三各信,俱悉一切。植弟、洪弟各信亦俱收到。洪弟之书已至,六月初二所发者亦到矣。澄弟回家,至此始算放心。

  樊城河内泡沙,如此可怖,闻之心悸。余戊戌年九月下旬在樊城河半夜忽遭大风,帆散缆断,濒于危殆,后亦许观音戏,至今犹有余惊。以后我家出行者,万不可再走樊城河。戒之,记之!敬告子孙可也。

  彭山屺苦况如此,良为可怜!一月内外当更求一书以苏涸鲋,但不知有济否耳?此等人谋,亦须其人气运有以承之,如谢博泉之事即鲜实效。若使南翁在彼,当稍有起色矣。

  凌荻舟之银,虽周小楼与获舟之子私相授受,以欺紫嫂,而荻子盖又当受小楼之欺,终吞于周氏之腹而后已。余处现尚存凌银将二百金,拟今年当全寄去。澄弟既将此中消息与孙筱石道破,则此后一概交孙,万无一失。刘午峰曾言赙赠百金,不知今岁可收到否?余今年还凌银须二百,又须另筹二百五十金寄家,颇为枯窘。今年光景大不如去年,然后知澄弟之福星来临,有益于人不浅也。其二百五十金,望澄弟在家中兑与捐职者及进京会试者,总在今冬明春归款,不致有误,但不可以更多耳。

  父大人至县城两次,数日之经营,为我邑造无穷之福泽。上而邑长生感,下而百姓歌颂,此诚盛德之事。但乡民可与谋始,难与乐成,恐历时稍久,不能人人踊跃输将,亦未必奏效无滞。我家倡义,风示一邑,但期鼓舞风声而不必总揽全局,庶可进可退,绰绰余裕耳。

  朱明府之得民心,予已托人致书上游,属其久留我邑。若因办饷得手,而遂爱民勤政,除盗息讼,则我邑之受赐多矣。社仓之法,有借无还,今日风俗诚然如此。澄弟所见,良为洞悉时变之言,此事竟不可议举行矣。王介甫青苗之法,所以病民者,亦以其轻于借而艰于还也。

  季弟书中言,每思留心于言行之差错,以时时儆惕。余观此语,欣慰之至。凡人一身,只有“迁善改过”四字可靠;凡人一家,只有“修德读书”四字可靠。此八字者,能尽一分,必有一分之庆;不尽一分,必有一分之殃。其或休咎相反,必其中有不诚,而所谓改过修德者,不足以质诸鬼神也。吾与诸弟勉之又勉,务求有为善之实,不使我家高曾祖父之积累自我兄弟而剥丧,此则余家之幸也。

  余癣疾上身全好,自腰以下略有未净。精神较前三年竟好得几分,亦为人子者仰慰亲心一端。宅内小大上下俱平安。

  同乡周子佩丁忧,余送银八两、挽联一付。杜兰溪放山西差。漱六又不得差,颇难为情。写作俱佳,而不可侍如此!曹西垣请分发,将于月半后之官皖中。李笔峰完娶之后,光景奇窘。同乡各家,大半拮据。子佩开吊,不足京蚨千串。黄正斋仅送一嶂而无奠分。徐芸渠既不吊又不赙。皆同乡所不以为然者也。纪泽近日诗论又稍长进。

  书不十一,顺候近佳,余俟续具。

  兄国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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