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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澄植季三弟·道光二十六年三月初一


  澄侯四弟、子植九弟、季洪二弟左右:

  昨接来信,家中诸事,琐屑毕知,不胜欢慰!祖大人之病,竟以眼沉香少愈,幸甚!然予终疑祖大人之体本好,因服补药太多,致火窒于上焦,不能下降,虽服沉香而愈,尚恐非切中肯綮之剂,要须服清导之品,降火滋阴为妙。予虽不知医理,窃疑必须如此,上次家书,亦曾写及,不知曾与诸弟商酌否?丁酉年祖大人之病,亦误服补剂,赖泽六爷投以凉药而效,此次何以总不请泽六爷一诊?泽六爷近年待我家甚好,即不请他诊病,亦须澄弟到他处常常来往,不可太疏,大小喜事,宜常送礼。

  尧阶既允为我觅妥地,如其觅得,即听渠买,买后或迁或否,仍由堂上大人作主,诸弟不必执见。上次信言,予思归甚切,嘱弟探堂上大人意思何如?顷奉父亲书,责我甚切,兄自是谨遵父命,不敢作归计矣。郭筠仙兄弟于二月二十到京,筠仙与其叔及江岷樵住张相公庙,去我家甚近。翌臣即住我家,树堂亦在我家入场。我家又添二人服侍李郭二君,大约榜后退一人,只用一打杂人耳。

  筠仙自江西来,述岱云母子之意,欲我将第二女许配渠第二子,求婚之意甚诚。前年岱云在京,亦曾托曹西垣说及,予答以缓几年再议。今又托筠仙为媒,情与势皆不可却。岱云兄弟之为人,与其居官治家之道,九弟在江西一一目击,烦九弟细告父母,并告祖父,求堂上大人吩咐,或对或否,以便答江西之信。予夫妇现无成见,对之意有六分,不对之意亦有四分,但求堂上大人主张。九弟去年在江西,予前信稍有微词,不过恐人看轻耳。仔细思之,亦无妨碍,且有莫之为而为者,九弟不必自悔艾也。

  碾儿胡同之屋东,四月要回京,予已看南横街圆通观东间壁房屋一所,大约三月尾可移寓。此房系汪醇卿之宅,比碾儿胡同狭一小半,取其不费力易搬,故暂移彼,若有好房,当再迁移。黄秋农之银已付还,加利十两,予仍退之。曹仪斋正月二十六在省起行,二月二十九日到京,凌笛舟正月二十八起行,亦二十九到京,可谓快极。而澄弟出京,偏延至七十余天始到,人事之无定如此。

  新举人复试题,“人而无恒”二句,“赋得仓庚鸣,得鸣字”,四等十一人,各罚停会试二科,湖南无之。

  我身癣疾,春间略发而不甚为害;有人说方,将石灰澄清水,用水调桐油擦之,则白皮立去,现二三日一擦,使之不起白皮,剃头后不过微露红影,虽召见亦无碍。除头顶外,他处皆不擦,以其仅能济一时,不能除根也。内人及子女皆平安。

  今年分房,同乡仅恕皆,同年仅松泉与寄云大弟,未免太少。余虽不得差,一切自有张罗,家中不必挂心。今日余写信颇多,又系冯李诸君出场之日,实无片刻暇,故予未作楷信禀堂上,乞弟代为我说明。澄弟理家事之间,须时时看《五种遗规》,植弟、洪弟须发愤读书,不必管家事。

  兄国藩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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