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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弟季弟·家中种蔬一事,千万不可怠忽


  〔咸丰八年七月二十日〕

  澄、季两弟左右:

  兄于十二日到湖口曾发一信,不知何时可到?胡蔚之奉江西耆中丞之命,接我晋省,一行于十七日至湖口,余因于二十日自湖口开船入省,北风甚大,二十一日可抵章门也。杨厚庵送至南康,彭雪琴径送至省,诸君子用情之厚,罕有伦比。浙中之贼,闻已全省肃清,余到江与耆中丞商定,大约由河口入闽。

  家中种蔬一事,千万不可怠忽。屋门首塘养鱼,亦有一种生机,养猪亦内政之要者。下首台上新竹,过伏天后有枯者否?此四事者,可以觇人家兴衰气象,望时时与朱见四兄熟商。

  见四在我家,每年可送束修钱十六千,余在家时曾面许以如延师课读之例,但未言明数目耳。季弟生意颇好,然此后不宜再做,不宜多做,仍以看书为上。余在湖口病卧三日,近已痊愈,尚微咳嗽。癣疾久未愈,心血亦亏,甚颇焦急也。久不接九弟之信,极为悬系,见其初九日与雪琴一信,言病后元气未复,想必已痊愈矣。甲五近来目疾何如?千万好为静养。在湖口得见魏荫庭,近况尚好。余详日记中,顺问近好。

  兄国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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