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年11月22日—1766年1月22日),名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以号行。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之一。擅画兰、竹、石、松、菊等,而画兰竹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取法于徐渭、石涛、八大诸人,而自成家法,体貌疏朗,风格劲峭。工书法,用汉八分杂入楷行草,自称六分半书。
并将书法用笔融于绘画之中。主张继承传统十分学七要抛三,不泥古法,
重视艺术的独创性和风格的多样化,所谓未画之先,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诗文真挚风趣,为人民大众所喜诵。亦能治印。世称其诗书画“三绝”。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图》《清光留照图》《兰竹芳馨图》《甘谷菊泉图》《丛兰荆棘图》等,著有《板桥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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