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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李开先所记则与诸书微异,其所撰宋素卿传云:

  自洪武年间因胡惟庸通倭密谋进寿烛,内藏刀箭。

  将夷以铜甑蒸死,绝其进贡。(李中麓《闲居集》文九)

  这是他把永乐三年十一月日本使者自治倭寇的记载(《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和如瑶贡舶事件混在一起误为一事的错误。

  以上诸家所纪都属于胡惟庸使林贤通倭,如瑶伪贡事件。王世贞一流的史家所记,则与此异:

  日本来贡使,私见惟庸,乃为约其王,令舟载精兵千人,伪为贡者,及期会府中,力掩执上,度可取,取之;不可,则掠库物泛舸就日本有成约。(王世贞《弇州别集·胡惟庸传》)

  以下便接著叙云奇事件,把这两件事发生连带关系。他在另一记载中又说:

  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谋叛,令(日使)伏精兵贡艘中,计以表裹挟上,即不遂,掠库物,乘风而遁。会事露悉诛。而发僧使于陕西四川各寺中,著训示后世,绝不与通。(王世贞《日本志》)

  又把这事件和如瑶发生关系。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八五《韩国公传》)、朱国祯(《开国臣传》卷二《韩国李公传》)诸人都相信这一说,引为定谳。稍后谷应泰、夏燮等,便兼采两家矛盾之说,并列诸事,作最完备之纪录(《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一《胡蓝之狱》;《明通鉴》卷七)。

  读了以上诸家记述之后,最后我们试一持与当时的官书一核,看到底那些史料是可靠的,那一些是不可靠的,《大诰三编》说: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防倭,接至日本使者归廷用入贡方物。其指挥林贤移文赴都府,都府转奏,朕命以礼送来至京。廷用王事既毕,朕厚赏令归,仍命指挥林贤送出东海,既归本国。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及归廷用归,惟庸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计,令林指挥将廷用进贡舡只,假作倭寇舡只,失错打了,分用朝廷赏赐,却仍移文中书申禀。惟庸佯奏林指挥过,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庐州人充中书宣使李旺者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僇,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呜呼人臣不忠者如此!(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之一三,《大诰三编》39页《指挥林贤胡党》第九)

  又云:

  其指挥林贤年将六旬,又将辅人为乱,致黔黎之不宁,伤生所在,岂不得罪于天人者乎!遂于十九年冬十月二十五日将贤于京师大中桥及男子出幼者皆诛之,妻妾婢之。(同上)

  我们且不推敲这事件的本身是否可靠,明太祖这样一个枭桀阴忮的人的话——一面之辞是否可信。光和其他的记载比较,至少以下几件事是明太祖或胡惟庸所未曾想及的。这几点是:

  (一)诈献巨烛,烛中藏火药兵器的聪明主意。
  (二)日本贡使私见惟庸,约贡千人相助绑票的事。
  (三)时间的矛盾。
  (四)归廷用十五年之再贡发觉事。
  (五)奏调林贤备倭明州事。
  (六)三年前惟庸初由右丞改左,正得宠眷而反惧诛事。

  四 胡惟庸之罪状

  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诛时的罪状是:

  (一)毒死刘基。
  (二)阻隔占城贡使。
  (三)私给文臣以没官妇女。
  (四)枉法挠政,朋比为奸。

  刘基事据《明史》本传说:

  基在京病时,惟庸以医来,饮其药,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其后中丞涂节首惟庸逆谋,并谓其毒基致死云。(《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据《胡惟庸传》,则惟庸之毒基,实为太祖所遣:

  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疾,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

  据《行状》所述,基未死前且曾以被毒状告太祖,太祖不理:

  洪武八年正月,胡丞相惟庸以医来视疾,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如拳石,遂白于上,上亦未之省也,自是疾遂笃。三月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知其不能起也,特御制文一通,遣使驰驿送公还乡,里居一月而薨。(徐纮《皇明名臣琬琰录》卷七,黄纪委(伯生):《诚意伯刘公行状》)

  即由史臣纂修之《实录》,也说太祖明知刘基被毒事:

  御史中丞涂节言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广洋对以无是事。上颇闻基方病时,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八)

  由上引诸记载,参以《明史·刘基传》所叙胡惟庸与基之宿怨,乘隙中伤,太祖对基怀疑事。可知胡惟庸之毒基,确受上命,所以刘基中毒后,虽质言情状,亦置不理。并且派人看他会不会死,直到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派人送他回家。我们看汪广洋之死是为涂节告发,胡惟庸之被罪,也和刘基死事牵连,但在宣布胡氏罪状时,却始终没提起这事。由此可见“欲盖弥彰”,涂节之所以与胡惟庸骈戮东市,其故亦正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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