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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十五)熹宗

  《明史》卷九七《艺文志》二:

  《熹宗实录》八十四卷,温体仁等修。

  崇祯元年敕修:

  命成国公朱纯臣为监修官,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温体仁、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张至发、孔贞运、贺逢圣,黄士俊等为总裁官,礼部尚书翰林院学士姜逢元、侍读学士刘宇亮、傅冠等为副总裁官,与纂修官等同编纂。

  时纲纪废弛,史官旷职,至崇祯末始成书。谈迁《枣林杂俎》逸典:

  纂修实录,各分翰詹坊局,稿具送阁臣总裁,又分岁月删定,汇而上之。熹宗御历七年,论实录终岁事耳。史官虽分任,乞假奉使,淹期不至,或竟置之罔闻,阁臣亦不以为意。嘉定钱相国(士升)尝总裁二十年有奇,云同官互秘,不肯往覆也。至崇祯十□年始竣。

  按《明史·宰辅年表》,士升以崇祯六年九月入阁,至九年四月免,孺木所云总裁二十年误,然据所记,则当时淹滞之情形可知也。总裁官中有朱继祚,以尝与修《三朝要典》,被论求罢去。《明史》卷二七六《朱继祚传》:

  崇祯初复官,累迁礼部右侍郎,充实录总裁。给事中葛枢言:“继祚尝纂修《要典》,得罪清议,不可总裁国史。”不听。继祚旋谢病去。

  清军入北京后,实录仍在皇史宬(夏燮《明通鉴义例》)。清顺治二年(1645)诏修《明史》,明降臣冯铨任总裁,以其事奄丑行备载于天启四年实录,遂私窃去毁灭。朱彝尊《曝书亭集·书两朝从信录》后:

  《熹宗实录》成,藏皇史宬。相传顺治初大学士涿州冯铨复入阁,见天启四年纪事毁己尤甚,遂去其籍无完书。

  全祖望《鲒埼亭集·移明史馆帖子》二:

  冯涿州再相,奋笔改熹庙实录。而刘若愚《酌中志》,或云其黑头爰立伎俩一卷,以为之讳。

  杨椿《松邻堂集·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亦云:

  《明史》之初修也,在顺治二年。时大学士冯铨为总裁,仿通鉴体仅成数帙,而天启四年实录遂为窃去,后下诏求之,终不可得。

  又天启七年实录亦缺,《东华录》:

  顺治五年(1648)九月谕内三院:“今纂修《明史》,阙天启四年、七年实录及崇祯元年以后事迹,着在内六部都察院衙门,在外督抚镇按及都布按三司等衙门将所阙年分内一应上下文移,有关政事者开送礼部,汇送内院,以备纂修。”

  至顺治八年又下诏搜访,《东华录》:

  闰二月大学士刚林等奏:“臣等纂修《明史》,査天启四年及七年六月实录并崇桢一朝事迹俱缺。宜敕内外各官广示晓谕,重悬赏格,凡钞有天启崇祯实录,或有汇集邸报者,多方购求,期于必得。或有野史、外传、集记等书,皆可备纂辑。务须博访,汇送礼部,庶事实有据,信史可成。”下所司知之。

  终无所得,《天启实录》至今遂无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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