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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十二)穆宗

  《明史》卷九七《艺文志》二:

  《穆宗实录》七十卷、《宝训》八卷,张居正等修。

  《明神宗实录》:

  隆庆六年(1572)十月,敕修《穆宗实录》。命成国公朱希忠为监修官,大学士张居正、吕调阳为总裁官,侍读学士王希烈、丁士美、吏部侍郎汪镗、礼部侍郎申时行、詹事王锡爵等为副总裁官,谕德陈经邦、何雒文,修撰赵志皋、田一儁、徐显卿、韩志能、张一桂、朱赓、李长春、王家屏、陈于陛,编修高启愚、范谦、沈一贯,侍读学士罗万化、范应期,侍讲学士于慎行等为纂修官。寻改命英国公张溶为监修官,总裁官仍为张居正、吕调阳、申时行、王锡爵、王希烈等,与纂修官罗万化、范应期等七十六人同纂修。至万历二年七月丙戌书成表进。

  《穆宗实录》出王锡爵手,锡爵与王世贞同里至好,世贞于《史乘考误》中曾记高拱入相事,据所亲见之邸报,驳锡爵所记实误,文曰:

  穆庙录载:“三年十二月庚申,起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高拱以原官不妨阁务,兼掌吏部事。”余是时亲睹邸报,高拱以原官管吏部事,并无所谓不妨阁务与掌字面,以故不遣行人,不赍敕,而吏部仅以咨移,兵部遣一指挥往,高拱颇不乐,至次年二月到任,朦胧与阁务,而与掌都察院大学士赵贞吉俱免奏事承旨,始真为阁臣矣。录殊不实。盖王元驭所撰,尝与余争以为实兼,不自知其误也。

  至记李福达案,则沈德符斥其不载洗雪之词,讥张居正为恣横。《野获编》卷一八权臣党恶条:

  (李福达案)……至万历二年穆庙实录进呈时,张居正柄国,实录皆其评定,竟将穆宗洗雪大狱及庞尚鹏疏(为颜颐寿等洗刷)削去不书,反将高拱疏(主《钦明大狱录》狱词者)全载。盖张永嘉(孚敬)、桂安仁(萼)、高新郑(拱)之专愎,皆其所师法,每于世庙录中褒誉张、桂甚至,若新郑虽其所逐,而在先朝时二人同心,翦除前辈同列,又加协力,交如弟兄,以故去取若此。大狱一案,千古奇冤,乃欲削灭以泯其迹,恣横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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