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周易外传 | 上页 下页


  一

  因性而授之以处之谓位,得处而即于安之谓所。有定性,无定位;有定位,无定所。定所也者,先立一道以便性而不迁也。处高拒卑,制物以己,而制遇以心也;或物起相干,而绝忧患以自镇也;抑物至利交,而杜情好于往来也;如是而后得以有其定所。故有定所则己成,己成则物亦莫乱之,而物成。各擅其成,己与物有不相保,皆所不谋,而惟终恃其成,而后其为定所也,长建而不易。于其定所见其定位,于其定位行其定性,此绝忧患,杜情好,不介通,不立功,而自成乎己者也,则《艮》是已。

  夫无定所以为定位,则出入皆非其疾,位以安安而能迁,曰素位。无定位以为定性,则尊卑皆非可逾,性以下济而光明,曰尽性。素者,位之博也;尽者,性之充也。迁以安者,有事以为功于位也;下济而光者,情交以尽性而至于命也。功立则去危即安,身有可序之绩;情交则先疑后信,人有相见之荣。绩著于身,而非以私己,不得訾之以为功名之侈;荣被于人,而非以徇世,不得薄之以为情欲之迁。是身非不可获,而人非不可见也。

  夫功名之与情欲,毋亦去其不正者而止,岂必夐然高蹈,并其得正者而拒之哉?拒其正者,则位不博而性不充。不博,则逼侧而位无余;不充,则孤畸而性有缺。于以谢事绝交,恃物之自成,而小成于己,而毁居成后者,以非其时而不谋,斯岂非与咎同道者哉?然且《艮》终不以咎为恤。

  高在上者,阳之位也;亢不与者,阳之情也。保其位,任其情,二、五得位,而曰“我终处其上”;四阴同体,而曰“不可与为缘”。尊位在彼,则处其上者直寓也,位寓则身废;同体不容相舍,则靳其交者已隘也,性隘则庭虚。乃《艮》终不以此为恤者,彼诚有所大恤,而视天下皆咎徒也;谓承《乾》三索之余,而处阴方长之世也。

  气处余者才弱,忧患不在世而在己。欲忘忧患,则先忘其召忧召患之功名。敌方长者意滥,情好虽以正而或淫于邪。欲正情好,则先正其无情无好之崖宇。且功不可强立,情不可偶合。归于无功而情不固,徒然侈其性、离其位以自丧,《艮》亦惟此咎之为恤,而遑有其身以与人相见乎?

  故其成也,无得于身,而身亦不失;无缘于人,而人终不得而干之。阴且惮以思止,阳因止而犹存。立纲正极,保其性,固其位。是天下之恃有《艮》者,功无可建,即无功以止忧患;情有不施,即无情以讫嗜欲。拯衰者德弘而道大,砥俗者严气而危行。量其世,量其才,君子长保《艮》以自守,而不敢浮慕于圣人,斯其所以无咎也与!

  二

  夫乘消长之会,保亢极之刚,止功不试,止情不交,以专己之成者,奚可不择地以自处哉!

  夫地有远迩,有险夷,有同别,有彼己。危哉!九三之处地!参于四阴之中,密迩而蹈险,同异类而失己援,犹且以为所而止焉。越人之睹章甫也则怪之,群 之睨一鹏也则笑之。匪直怪之,将起而敌之;匪直笑之,念有以污之。横绝其类而使不得合,则戈矛起于夙夜;岳立其侧而形其所短,则簧鼓彻于听闻。四阴之限,岂阳所宜寝处而无嫌者乎?

  我不敢知戈矛之不伤我躬也,则亦不敢知簧鼓之不移我志也。不幸而躬伤,君子犹可安于义命;尤不幸而志移,贞士将尽丧其生平。是故火之熏也,日蒸月化,而物且变莹白为黮黚矣。其受变而改其素,人惜遁之未远。其不受变而蒙其难,亦何必以察察际汶汶,而竞大辂柴车之余勇乎?

  抑投躬于非类之炎灼,而仅保自免之危情,则不变者十三,而变者十七,亦人情难易之大都矣。箕子之于纣,孔子之于季斯,操其屈伸,用其权度,义重而道弘,则同污而自靖。且彼之功侔天地,而情贞日月者,志不存于用《艮》也。

  若夫抱独立之素者,则无闷以自安。必将远而不与之迩,别而不与之同,离乎险以全乎己,而后闷不足以加之。闷不足以加,则离人珍独,亦足以伸正气而为流俗之砥柱。若其情固违之,身且即之,温峤之幸成,撩病虎而盗睡骊,盖亦危矣。贾捐之介恭、显以行其志,身死而名辱,盖自贻也,将谁咎而可哉!谢朏扁舟造都,熏以得染,不足道已。孔北海之于曹操,嵇中散之于司马,施止于属目,其尚逊管宁而愧孙登与!

  “厉熏心”矣,而不系之以凶悔者,何也?身伤则凶,而仅免于咎;志移则悔,而苟免于凶。不能保二者之何居,所以危三者愈甚矣。名可闻,身不可得而见,所谓“不获其身”“不见其人”者,用此道以自存也。

  三

  或曰:“万物之化,始于阳,卒于阴。”此据相嬗之迹,而非其甚深之藏也。盈万物而皆卒乎阴,则其末且虔刘陨折,而莫与之为继。然则始以为生,终以为成,皆阳与为功矣。何以知之?以“敦《艮》”之“厚终”者知之。

  夫万物“成言乎《艮》”而以厚终,则岂有不厚终者哉?益以知亥、子之间,非果有混沌而未开辟之日。天地之始,天地之终,一而已矣。特其阴中阳外,无初中乘权之盛,而阳之凝止于亢极以保万物之命者,正深藏以需后此之起。故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生于道,物必肖其所生。是道无有不生之德,亦无有卒于阴之理矣。

  夫《艮》则有《否》之象焉。上九阳寄无位,升而不可复,止而不足以行。阴之浸盛,则汰于《否》之相敌。以貌取者,鲜不疑阳之薄荡无基,而减替以为之终。乃阳之坚植于外者,不惊其逼,不决于去,泰然安居,处濩落而自息其生理,以养天地之化,而报道之生,则可不谓极厚者与!万物方以此终,即以此始。终于厚者始于厚。厚者,义之至,仁之尽也。故曰:“始终于《艮》。”《艮》可以终而可以始。化万物者,无不厚之日。旧谷之登,新谷之母也。而何疑其有卒乎阴之一日哉?

  故《剥》消而《复》长,人事之休咎也;《艮》止而《震》起,天理之存存也。商、周尽人以合天:继《剥》而观息于静,故《归藏》首《坤》;由《复》而备致其盛,故《周易》首《乾》。夏后本天以治人;先《震》以立始于终,故《连山》首《艮》。首《艮》者,首其厚终以成始也。

  人事之利害百变乎后,而天道立于其上,恒止而不迁。阴众而阳不伤,乱极而治有主,皆天所治人之事,而不屑屑然从既生既盛以致功,乃可以历百变而不拔。

  禹之治水也,以为治其流不如治其源,故先条山而后析水,则夏道固详于山矣。其建治教之宗,则存乎《洪范》。《洪范》之畴,建用皇极。极,在上者也;建者,则其止也。《洛书》之数,戴九履一。一为皇极,则《艮》之一阳是已。于以成终,故极建在上;于以成始,故一履于下。乃其数则尽乎九而不及十。天德之存存,以阳始,以阳终,不使阴得为之卒焉。

  其制治之道则尚忠。忠者,心之自尽。自尽而不恤物交之利害,存诚以治情欲之迁流。圣人而修下士之祗敬,天子而躬匹夫之劳苦。功配天地而不矜,名满万世而不争。盖处于盛而以治衰之道居之,则极乎衰,而盛者非不可复用也。

  是故继揖让之终而持其流,创世及之统而贞其始。自敦其厚,化不得而薄之。其兴也,有沴行之天,有圮族之父。其衰也,有洛汭之奔,有有穷之篡;而兴无所待,衰不沦亡。非犹夫商、周之兴,世德开先以用其盛,而逮及陵夷,一解而不可复张也。何也?非以终道治始,则变故猝起于不谋,怀来固薄,必无以裕之于终矣。敦《艮》之“吉”,非大禹其孰能当之!有王者起,建永终之图,其尚审于择师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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