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周易外传 | 上页 下页


  “无咎”者,有咎者也,故曰“震无咎者存乎悔”。悔而得无咎,抑可许之“无咎”矣。《萃》,咎之府也。而爻动以其时,仅然而免,故六爻而皆起“无咎”之辞焉。

  曷言之?阴阳之用以和,而相互为功。奠之于所各得,则秩序以成;纳之于所不安,而经纶斯起。中外无一成之位,则疑忮之情消;出入有必均之劳,则节宣之化洽。夫安有各纪其党,保其居,而恃以长年者乎?故曰:《萃》,咎之府也。

  《升》《小过》亦聚矣,而位非其尊也。《大过》亦聚矣,而应非其正也。非其尊,无可席之势;无其应,无可恃之情;则其聚也不坚,而不召咎以生其戒心。《萃》刚居五而四辅之,履天步之安,得心膂之寄,人情翕然,遥相唱和,俯仰顾瞻,无有能散我之交者。虽然,而势亦危矣。“不虞”之害,知者灼见于未然,则祷祀终而兵戎起,非过计矣。何也?天下固无有挟同志以居尊,开户握手,而投异己者于局外,持之以必不我违之势,可以远怨而图安者也。

  故二之应五,未必其孚也,“孚乃利用禴”,有不孚而姑禴者矣。初之应四,孚且“不终”也,弗获已而求合,有笑之者矣。三与上则既不我合,而抑不成应,弱植散处于淫威孔福之旁,漠然无所于交,载涕载嗟,畜怨于傍窥也,亦将何以平之哉?故怒者可抑也,竞者可释也,积悲叹而不敢言,“不虞”之戒,勿谓三与上之柔不足忧矣。

  夫泽亦水矣。乃泽者,有心之化也,水者,无心之运也。《比》以一阳坦然履五阴之中而无忧,无心焉耳。《萃》得四而群居,积泽而无流行之望,则心怙于所私。以私而聚,以私聚而不孚,以不孚而咎。沾沾然恃其位之存,党之合,物之不容已而与我应,以斯免咎,亦靳靳乎其免之哉!

  其惟庙中乎!神与人无相杂也,能感之而已足矣。观时失而无可为,则以神道莅人,而权留天位;《萃》位定而有可孚,则以鬼道绝物,而怨恫交兴。保匽潴之流,绝往来之益,君子之道而细人之昵,虽免于咎,能勿虞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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