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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篇(2)


  是故二君共一民,

  争乱之端。

  一民事二君,

  立心不固。

  上与下皆小人之道也;

  上无让德,下有贰心,乱世之道,小人之时为之。以此而推,心无定主,而役耳目以回惑于异端,气不辅志,而任其便以张弛,皆小人之道。而忠信以为主,博学详说以反约,斯君子之所尚。明体适用之学,于此辨之而已。

  一君而体二民,

  容保者大。

  二民而宗一君,

  大一统。

  上与下皆君子之道也。

  上不泄忘,下无异志,治世之道,君子之时为之。

  吉凶、变化、悔吝、刚柔,《易》之四象与!悔吝由赢不足而生,亦两而已。

  天地之四象,阴、阳、刚、柔也;易之四象,则吉、凶、悔、吝也。吉凶,天之命,阴阳之变化也;悔吝,刚柔、赢不足之情,因乎地之质也:皆自两仪而生。纯阳为天,纯阴为地,而天有阴,地有刚,又各自为阴阳;二而四,四而合二,道本如是,非判然一分而遂不相有也。在天有阴阳,在阳有老少,在数有九七,在地有柔刚,在阴有老少,在数有六八,于是而四象成。故《易》一爻之中,自阴有阳,有老有少,而四象备焉。震、坎、艮之一阳,老阴所变;巽、离、兑之一阴,老阳所变:故曰“四象生八卦”。邵子乃画奇耦各一之象为两仪,增为二画之卦为四象,又增三画之卦为四画之卦凡十六,又增为五画之卦凡三十有二,苟合其加一倍之法,立无名无象无义之卦,则使因倍而加,极之万亿而不可象,非所谓致远恐泥者欤!

  尚辞则言无所苟,

  尚,谓尊信而效法之。《易》辞本阴阳之定体以显事理之几微,尚之,修辞皆诚矣。

  尚变则动必精义,

  少不变,以循礼之中也;老变,以达事之穷也;尚之,随时而求当,义必精矣。

  尚象则法必致用,

  推阴阳、刚柔、动止以制器,其用必利。

  尚占则谋必知来。

  因其时义以定吉凶,君子之谋与神合,知屈伸自然之理而顺之也。

  四者非知神之所为,孰能与于此!

  《易》具其理而神存乎其中,必知神之所为,显于象数而非徒象数,然后能学《易》而尽四者之用。王辅嗣之流,脱略象占,固有所末尽;而谓《易》但为占用,几与壬遁、火珠林等,则健顺毁而几无以见《易》。然则四尚之义,缺一而不足以知《易》,故善言《易》者,其唯张子乎!

  《易》非天下之至精,则词不足待天下之问;

  假设以启疑而断其必然也。天下之问至赜,《易》以易简之词尽之,问者各得焉,惟精于义而不倚形象之粗也。此言尚辞。

  非深,不足通天下之志;

  通天下之志,所以穷理也。此言尚变。

  非通变极数,则文不足以成物,象不足以制器,几不足以成务;

  极数,尽数之损益而止于其则,故大衍止于五十,乾、坤之策止于三百六十,卦止于六十四,爻止于三百八十四,变通而有极,故言而有物,行而有制,制器而适于用。此言尚象。

  非周知兼体,则其神不能通天下之敬,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乾、坤并建,阴阳六位各至,足以随时而相为隐显以成错综,则合六十四卦之德于乾、坤,而达乾坤之化于六十有二,道足而神行,其伸不齐,其屈不悔,故于天下之故,遗形器之滞累,而运以无方无体之大用,化之所以不可知也。此明《易》之为道,圣人以天性之神,尽天地之妙,而立为大经,达为百顺,非其他象数之学所可与也。焦赣、京房、虞翻之流,恶足以知此,况如火珠林之鄙俗乎!

  示人吉凶,其道显矣;

  贞妄得失,吉凶必应其则,示天下以可知也。

  知来藏往,其德行神矣;

  吉凶未著,从其贞妄之性情而早知其变之必至,所以诏天下于德者,其用神也。

  语蓍龟之用也。

  用,所以前民而正其行也。

  显道者,危使平,易使倾,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之道也。

  吉凶之变,危而可使平,易而或以倾,得失争于善恶之几,能戒惧以持其终始,则要归于无咎,其道至约而昭示无隐,所谓显也,乃已成之象占也。

  神德行者,寂然不动,冥会于万化之感而莫知为之者也。

  道虽显于象占,而其所由然,不待事几之至前,设其理于阴阳未剖之先,豫以应天下之感,人之所以不能知者,《易》已早知而待之。唯其达乎屈伸动静之妙,故不俟时至事起而谋之,此不测之神固乎诚者也。

  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

  天道人事本通一而相酬答也。

  曲尽鬼谋,故“可以佑神”。

  佑,助也。鬼神之谋,奚能喻于人;而《易》曲尽以著其忠告,是赞助乎神也。

  开物于几先,故曰“知来”;明患而弭其故,故曰”藏往”。

  弭患于前而后效著于后,《易》之戒占者,其贻谋久远也。

  极数知来,前知也。

  前知者,非偶因一数之盈虚而测之;尽其数之所有,而万变皆尽,来者无穷,莫之能逾也。

  前知其变,有道术以通之,君子所以措于民者远矣。

  变无常而道自行乎其中,劝进其善之利而戒以恶之所自积,则民咸可喻于君子之义,而天下万世共由以利用安身。

  “洁静精微”,不累其迹,知足而不贼,则于《易》深矣。

  此释《礼记经解》之言而示学《易》之法。洁静者,不以私渎乱而洁清其志,静以待吉凶之至也。精微者,察其屈伸消长之理而研于义之所宜也。不累其迹者,因数而知象,数为象立,不泥于数,固象而穷理,象为理设,不执于象也。知足不贼者,止于义之所可,而不谋利计功、侥幸于吉之先见以害正命也。如此以学《易》,则可以寡过;以占筮,则知惧而无咎矣。彼执象数而役志于吉凶者,固不足以与于《易》也。

  “天下之理得”,元也;

  万事万物皆天理之所秩叙,故体仁则统万善。

  “会而通”,亨也;

  理无不通,故推而行之皆顺。

  “说诸心”,利也;

  利合于义,则心得所安。

  “一天下之动”,贞也。

  大经正,则随所动而皆不失其正,此推本而言之。谓乾具此四德,故以备万善而协于一也。四德分而体用自相为因,元、贞,体也;亨、利,用也;惟元统天下之理,故于事通而于心说贞者,贞于其元。惟贞于仁,故通万变而心常安,乃必通乎事而理始咸得,说乎心而后居正不疑,则亨、利,用也而抑为体。故《文言》分析四德,而彖则大亨而利正,其义一也。孔子之《易》,曾何异于文王哉!

  乾之四德,终始万物,迎之随之,不见其首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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