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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篇(3)


  凡人之心,离此四者则无所用心;异端欲空此四者而寄其心于虚寂惝恍,皆未能有事,圣人岂其然哉?“成性存存,道义之门”,非人所易知尔。

  不得已,当为而为之,虽杀人,皆义也;

  不得已者,理所必行,乘乎时位,已之则失义也。

  有心为之,虽善,皆意也。

  有心为者,立意以求功也。

  正己而物正,大人也;

  大人正己而已,居大正以临物,皆为己也。得万物理气之大同,感物必通矣。

  正己而正物,犹不免有意之累也。

  以欲正物,故正己以正之,贤于藏身不恕者尔,而政教督责,有贤智临人之意,物不感而忧患积矣。

  有意为善,利之也,假之也;

  利者利其功,假者假其名,非义也。

  无意为善,性之也,由之也。

  性成乎必然,故无意而必为。由者,以其存于中者率而行之也,《孟子》曰:“由仁义行。”

  有意在善,且为未尽,况有意于未善邪!

  意者,人心偶动之机,类因见闻所触,非天理自然之诚,故不足以尽善。而意不能恒,则为善为恶,皆未可保。故志于仁者,圣功之始;有意为善者,非辟之原。志大而虚含众理,意小而滞于一隅也。

  仲尼绝四,自始学至成德,竭两端之教也。

  意、必、固、我,以意为根;必、固、我者,皆其意也,无意而后三者可绝也。初学之始,正义而不谋利,明道而不计功;及其至也,义精仁熟,当为而为,与时偕行,而所过者化矣。圣功之始基,即天德之极致,下学上达,一于此也。

  不得已而后为,至于不得为而止。斯智矣夫!

  不得已,理所不可止,义也;不得为,时所未可为,命也。义命合一存乎理,顺理以屈伸动静,智斯大矣。

  意,有思也;

  未能有诸己而思及之。

  必,有待也;

  期待其必得。

  固,不化也;

  事已过而不忘。

  我,有方也。

  一方之善可据而据之。

  四者有一焉,则与天地为不相似。

  天地诚有而化行,不待有心以应物无意;施生无方,栽培倾覆,无待于物以成德无必;四时运行,成功而不居无固;并育并行,无所择以为方体无我;四者忘,则体天矣。此言成德之极致,四者绝也。

  天理一贯,则无意、必、固、我之凿。

  随时循理而自相贯通,顺其固然,不凿聪明以自用。

  意、必,固、我,一物存焉,非诚也。

  凿者,理所本无,妄而不诚。

  四者尽去,则直养而无害矣。

  顺义以直行,养其中道,无私妄以为之害矣。此始学之存心当绝四者也。

  妄去然后得所止,

  意、必、固、我皆妄也,绝之,则心一于天理流行之实而不妄动。

  得所止,然后得所养而进于大矣。

  养其所止之至善,则知此心与天地同其无方而进于大。

  无所感而起,妄也;

  天下无其事而意忽欲为之,非妄而何?必、固、我皆缘之以成也。

  感而通,诚也;

  神存而诚立,诚则理可肆应,感之而遂通。

  计度而知,昏也;不思而得,素也。

  万事万物之不齐,善恶得失二端而已。大经正,大义精,则可否应违,截然分辨,皆素也。计度而知,设未有之形以料其然,是非之理不察者多矣。

  事豫则立,必有教以先之;

  明善乃所以立诚,教者所以明也。

  尽教之善,必精义以研之;

  以义为大经,研其所以然,则物理无不察,所立之教皆诚明矣。

  精义入神,然后立斯立,动斯和矣。敔按:此言“斯立、斯和”,与《论语》本文小异,后《以能问不能章》解“私淑艾”亦然。凡此类注皆如张子之意而通之,不袭程、朱之旨。说见下卷《作者篇》。

  得物情事理屈伸相感之义以教人,而审其才质刚柔之所自别,则矫其偏而立斯立,动其天而自和乐以受裁,竭两端之教,所以中道而立,无贬道以徇人之理。

  志道则进据者不止矣,依仁则小者可游而不失和矣。

  进而据者,德也;志道,则壹其志于性天之理,其得为真得,愈进而愈可据。小,谓艺也。和者,万事一致之理。依仁,则艺皆仁之散见,而知合于一贯,明非据事以为德,游小而忘大也。

  志学然后可以适道,

  志学者大其心以求肖夫道,则无穷之体皆可由之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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