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张子正蒙注 | 上页 下页
天道篇(2)


  心思倚耳目以知者,人为之私也;心思寓于神化者,天德也。

  天视听以民,明威以民,故《诗》《书》所谓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天无特立之体,即其神化以为体;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若民私心之恩怨,则祁寒暑雨之怨咨,徇耳目之利害以与天相忤,理所不在,君子勿恤。故流放窜殛,不避其怨而逢其欲,己私不可徇,民之私亦不可徇也。

  “化而裁之存乎变。”存四时之变,则周岁之化可裁;存昼夜之变,则百刻之化可裁。

  存,谓识其理于心而不忘也。变者,阴阳顺逆事物得失之数,尽知其必可之变而存之于心,则物化无恒,而皆豫知其情状而裁之。存四时之温凉生杀,则节宣之裁审矣;存百刻之风雨晦明,则作息之裁定矣。化虽异而不惊,裁因时而不逆,天道且惟其所裁,而况人事乎!

  “推而行之存乎通。”推四时而行,则能存周岁之通;推昼夜而行,则能存百刻之通。

  通者,化虽变而吉凶相倚,喜怒相因,得失相互,可会通于一也。推其情之所必至,势之所必反,行于此者可通于彼而不滞于一隅之识,则夏之葛可通于冬之裘,昼之作可通于夜之息,要归于得其和平,而变皆常矣。故或仕或止,或语或嘿,或刑或赏,皆协一而不相悖害。惟豫有以知其相通之理而存之,故行于此而不碍于彼;当其变必存其通,当其通必存其变,推行之大用,合于一心之所存,此之谓神。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知上天之载,当存文王。

  文王之德“不显亦临,不闻亦式”,能常存此于心,则天载之神,化育亭毒于声臭之外者,无不明矣。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学者常存德性,则自然默成而信矣。

  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

  存文王则知天载之神,存众人则知物性之神。

  众人之聪明明威,皆天之所降神也。故既存圣人藏密之神,抑必存众人昭著之神。天载者,所以推行于物性,而物性莫非天载也。天之神理,无乎不察,于圣人得其微,于众人得其显,无往而不用其体验也。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声;

  老氏以谷神为众妙之门,然就其心量之所及而空之,以待物而应,则天下之理不得者多矣,犹谷之应声不能远。

  圣人之神惟天,故能周万物而知。

  圣人通天载而达物性,不立一私意而无一物之滞者,惟其万物之理皆得而知四达也。盖神运于虚,而老氏以虚为神,暂止其躁动窒塞之情,亦能以机应物而物或应;惟其虚拟圣人之天载而遗乎物性,则与太虚之絪缊一实者相离,而天下之不能通必矣。

  圣人有感无隐,正犹天道之神。

  仁义、礼乐、刑赏、进退之理无倚,而皆备于虚静之中,感之者各得所欲而无不给,与天之絪缊不息,物感之而各成者,同其肆应不劳,人所不能测也。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形而上者,道也。形之所从生与其所用,皆有理焉,仁义中正之化裁所生也。仁义中正,可心喻而为之名者也。得恻隐之意,则可自名为仁,得羞恶之意,则可自名为义,因而征之于事为,以爱人制事,而仁义之象著矣。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若夫神也者,含仁义中正之理而不倚于迹,为道之所从生,不能以一德名之。而成乎德者亦不著其象,不得已而谓之曰诚。诚,以言其实有尔,非有一象可名之为诚也。

  故语道至于不能象,则名言亡矣。

  存之于心者得之尔。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识自然之为体尔。

  孩提爱亲,长而敬兄,天高地下,迪吉逆凶,皆人以为自然者也。自然者,絪缊之体,健顺之诚,为其然之所自,识之者鲜矣。

  有天德,然后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

  存神以存诚,知天地之道唯此尔,故可一言而尽。

  正明不为日月所眩,正观不为天地所迁。

  “正”,《易》作“贞”,宋避庙讳作“正”。贞者,正而恒也。自诚而明,非目之倚,日月为明,还为所眩也。观者,尽于己而示物也。天地,以气化之变言。治乱吉凶,天地无常数,而至诚有常理,不为所变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