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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二


  君子之道,有必不为,无必为。小人之道,有必为,无必不为。执此以察其所守,观其所行,而君子小人之大辨昭矣。必不为者,断之自我,求诸己者也。虽或诱之,而为之者,必其不能自固而躬冒其为焉。不然,荧我者虽众,弗能驱我于丛棘之中也。必为者,强物从我,求诸人者也。为之虽我,而天下无独成之事,必物之从而后所为以成,非假权势以迫人之应,则锐于欲为,势沮而中止,未有可必于成也。以此思之,居心之邪正,制行之得失,及物之利害,其枢机在求人求己之闲,而君子小人相背以驰,明矣。

  夫君子亦有所必为者矣,子之事父也,臣之事君也,进之必以礼也,得之必以义也。然君子之事父,不敢任孝,而祈免乎不孝;事君不敢任忠,而祈免乎不忠。进以礼者,但无非礼之进,而非必进;得以义者,但无非义之得,而非必得。则抑但有所必不为,而无必为者矣。况乎任人家国之政,以听万民之治。古今之变迁不一,九州之风土不齐,人情之好恶不同,君民之疑信不定。读一先生之言,暮夜得之,鸡鸣不安枕而揣度之,一旦执政柄而遽欲行之,从我者爱而加之膝,违我者怒而坠诸渊,以迫胁天下而期收功于旦夕;察其中怀,岂无故而以一人犯兆民之指摘乎?必有不可问者存矣。夫既有所必为矣,则所迫以求者人,而所惛然忘者己矣。故其始亦勉自钤束,而有所不欲为;及其欲有为也,为之而成,或为之而不成,则喜怒横行,而乘权以逞。于是大不韪之事,其夙昔之所不忍与其所不屑者,苟可以济其所为而无不用。于是而其获疚于天人者,昭著而莫能掩。夫苟以求己、求人、必为、必不为之衡,而定其趋向,则岂待决裂已极而始知哉?

  故王安石之允为小人,无可辞也。安石之所必为者,以桑弘羊、刘晏自任,而文之曰周官之法,尧、舜之道;则固自以为是,斥之为非而不服。若夫必不可为者,即令其反己自攻,固莫之能遁也。夫君子有其必不可为者,以去就要君也,起大狱以报睚眦之怨也,辱老成而奖游士也,喜谄谀而委腹心也,置逻卒以察诽谤也,毁先圣之遗书而崇佛、老也,怨及同产兄弟而授人之排之也,子死魄丧而舍宅为寺以丐福于浮屠也。若此者,皆君子所固穷濒死而必不为者也。乃安石则皆为之矣。抑岂不知其为恶而冥行以蹈污涂哉?有所必为,骨强肉愤,气溢神驰,而人不能遂其所欲,则荆棘生于腹心,怨毒兴于骨肉;迨及一踬,而萎缩以沉沦,其必然者矣。

  夫君子相天之化,而不能违者天之时;任民之忧,而不能拂者民之气。思而得之,学而知其未可也;学而得之,试而行之未可也;行而得之,久而持之未可也。皆可矣,而人犹以为疑;则且从容权度以待人之皆顺。如是而犹不足以行,反己自责,而尽其诚之至。诚至矣,然且不见获于上,不见信于友,不见德于民;则奉身以退,而自乐其天。唯是学而趋入于异端,行而沉没于好利,兴罗织以陷正人,畏死亡而媚妖妄,则弗待迟回,而必不以自丧其名节。无他,求之己者严,而因乎人者不求其必胜也。唯然,则决安石之为小人,非苛责之矣。

  或曰:“安石而为小人,何以处夫黩货擅权导淫迷乱之蔡京、贾似道者?夫京、似道能乱昏荒之主,而不能乱英察之君,使遇神宗,驱逐久矣。安石唯不如彼,而祸乃益烈。諓諓之辩,硁硁之行,奚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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