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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璲


  毛传曰:“璲,瑞也。”郑笺云“以瑞玉为佩”,《集传》因之。按瑞者诸侯命圭之名。瑞,信也,以为述职之信也。藻藉而执之,觐于天子,纳之于王,其归国仍反与之。且五等圭璧颁自王廷,非诸侯之贡王者各有常制,不可得而长短,尤非琚瑀、衡、璜之属可为佩者。则郑氏瑞玉之说不典明矣。

  按:崔豹古今注曰:“縌者,古佩璲也。佩绶相迎,故曰縌。许慎之所谓绶维也,长三尺,与绶同采,而首半之。”然则璲者,绶下之维,以缀佩,用丝为之,故曰鞙鞙,不以其长也。说文无璲字,其字作繸。后汉书舆服志云:“古者君臣佩玉,五霸迭兴,战争不息,于是解去韨佩,留其系繸,以为章表。故诗曰‘鞙鞙佩璲’,此之谓也。秦以采组连结于繸,光明章表,转相结受,故谓之绶。”徐广注曰:“今名繸为縌。”则繸为绶维亡疑。而青州贡丝,则固为谭之职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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