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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月令(4)


  季夏之月,日在柳,昏火中,旦奎中。

  “季夏”,日月会于鹑首而斗建未之月也。房、心、尾皆为大火;此言“火”者,谓心尔。以《大统历》法算之,大暑日在井二十九度,昏氐七度中,旦娄五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徵,律中林钟,其数七,其味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音同“孟夏”。)

  “林钟”,黄钟下生之律。蔡氏曰:“全六寸,积十一万八千九十八分。”

  温风始至,蟋蟀居壁,鹰乃学习,腐草为萤。

  “蟋蟀”,促织;先已生草间,至此月乃依人壁下,阴气动之征也。“学习”者,谓雏鹰初学盘旋,数飞为搏击也。仲春鹰化鸠,至仲秋乃复化鹰,而此言鹰者,益以知鹰鸠之化非果变其形质矣。“萤”,雌雄相逐,盖亦卵生,或此月蒸溽,间有腐草化之者尔。

  天子居明堂右个,乘朱路,驾赤駵,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麤。

  “明堂右个”,谓是南乡西偏室。

  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

  “渔师”,掌渔之官。用众力攻曰“伐”。“蛟”,如龙无角,似蛇有足。“取”,术致之也。“鼍”,豕首龙身而短。“登”,进。龟以卜,故尊之曰“登”。“鼋”,似鳖而大,头有磊块。蛟、鼋、鼍,皆能穿堤没舟,故伐取除害而收甲肉之用焉。郑氏曰:“《周礼》曰:‘凡取龟用秋时,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为此秋,据周之时也,因书于此,似误也。”其说是已。

  命泽人纳材、苇。

  “泽人”,泽虞。“材”,蒲柳可为矢者。“苇”,蒲苇;条可织器。时方坚韧,故令采而纳之。

  是月也,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共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令,力征反。其,九客反。为,于伪反。)

  “四监”,高诱谓是四郡大夫。秦置郡,有守,有尉,有监。作《月令》时,秦未并天下,惟立百县,以四郡统之。“秩”,许慎曰“积也”,谓秷粟。“咸出其力”者,供秩刍也。“四方”,方望之祀。率天下以奉郊社宗庙,求尽其报本反始之诚而已,专以“祈福”言之,《月令》之所以不醇也。

  是月也,命妇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黑黄仓赤莫不质良,毋敢诈伪;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给之度。(贷,他得反。别,必列反。)

  “妇官”,典妇功。“染采”,染人也。妇官主絺绣黼黻文章之事,染采主染黑黄仓赤之色。凡绣,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法故”,谓旧制。“贷”,与“忒”通。“无或差贷”,谓配合不乱也。“仓”与苍通,深青色。“质”,正也,谓各如其色之正。“良”,明好也。“旗”,《周礼·司常》之九旗。“章”,旗上征识。“等给”之“给”,盖“级”字之讹,秦人以功级授爵,谓爵位之高下也。

  是月也,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虞人”,山虞。“行”,巡视。

  不可以兴土功,不可以合诸侯,不可以起兵动众。毋举大事以摇养气,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水潦盛昌,神农将持功,举大事则有天殃。

  “兴土功”“合诸侯”“起兵”,皆大事也。“摇”者,恇扰不宁之意。“养气”,长养之气。“令”,即三者之令,不特不于时举事,且不预为期戒,示以农隙有事,令众不安于农务。“持”,操也。大雨时行而水潦暴集,高者潴之,下者泻之,以为旱涝之防、功方操急,不可妨也。“神农”,农之神也。言“神农”者,神明其事,以示警戒。

  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疆,其两反。)

  “土润溽”者,温气上腾,湿气蒸变也。“暑”者,蒸气迫起,郁热充塞也。“时行”者,以时而不爽也。立秋之前,恒有三日大雨,大小早暮,递相增减,如次序然。“薙”,刈也。“烧薙”者,烧其所薙之草也。“行水”,潴水于烧薙之地,而引注之于田也。“利以杀草”者,此带灰之水至田疆间,则草为之死,雨止日出,水方温而行之,则如热汤灌沃,草无不死者也。“田畴”,熟田。“土疆”,强㯺之土,莱田也。“粪”者,滋益其见在之禾。“美”者,肥美其地,令来岁可耕也。此盖农官趣民为之也。

  季夏行春令,则谷实鲜落,国多风欬,民乃迁徙;行秋令,则丘隰水潦,禾稼不熟,乃多女灾;行冬令,则风寒不时,鹰隼早蛰,四鄙入保。

  “鲜落”,不待黄熟,风撼落也。“风欬”,感风而欬。“女灾”,堕孕也。“隼”,鹞也。“鸷”,搏击也。

  ▲右第六章。

  中央土。

  作记者以四时分配四行,而土无所措,乃取历家每季十八日二十六分二十五秒为土王之说,又以四季亦无定属,复用火土金相生之次及夏火秋金不相见之说,割据立秋以前十八日有奇为土王,而不能以月日名之,遂用在地五方之号,冠以“中央”焉。“央”,犹尽也,谓四方尽以此为中也。盖尝论之,天有五行与四时,互成其用,并行不悖,而非有一成之模,限众理以必出于一辙,此天之所以圆妙不测而非私智之所可度者也。今乃损其固有而益以本无,其不足以与于天之广大,明矣。气者,资生之气也;故土周乎木火金水而皆资焉,无能离也。德者,成用之德也;故信行乎仁礼义知而皆成焉,无能离也。割土于木火金水之外,则土滞而木火金水之化亦浮矣。四时无时而离乎土,四方无往而不可以为中。舍东西南北之外而据一以为中央,则东者见之谓之西,南者见之谓之北,中央之名且不足以立,而况拘土于其墟哉!且此篇之制,一岁十二月,时应乎气,斗柄应乎辰,律应乎数,因时行令,有若画一而不可以或违,乃每月之令皆三十日有奇,而季夏之月所正用者割去十八日有奇,惟十二弱而已,其亦自相刺谬矣。以律言之,林钟之应亦止十有二日,而其云“黄钟之宫”者,岂孤行一律而商角徵羽之不备,亦将何施?其云“天子居大庙大室”,传注以为“中央之室”则四方十二室周回列墉,而此室者亦从何门而入?矧云“上圆下方”,则此室当屋脊之中,何所置牖而异于幽窖邪?是其迂诞拘牵而不成义,审矣。《淮南子》知十有八日土王之非,而统以季夏一月为土德,差为可通,然于四时之化,夏之火王,独诎其三之一,亦矫强而无实。其曰“律中林钟”,似也;而又曰“其音宫”,则音律亦相乖背矣。要之以私意役天曲成一定之制,则固无一之可者也。惟中溜之祀举以是月,于礼为得,余皆小道曲技之琐言耳。

  其日戊已,其帝黄帝,其神后土,其虫倮,其音宫,律中黄钟之宫,其数五,其味甘,其臭香,其祀中霤,祭先心。天子居大庙大室,乘大路,驾黄駵,载黄旂,衣黄衣,服黄玉,食稷与牛,其器圆以闳。(“大庙”“大室”之“大”,并他盖反。余音同“孟春”。)

  黄帝,轩辕氏,以土德王。后土,土神。“后”,君也;土为四行君也。“倮”,无毛者龟螾之属。“五”者,土之生数,于《河图》为中宫。不用成数者,卜筮之用数止于九也。筮法无五而用五者,初揲之五,阳之应也。卜或用五,无所考尔。“宫”,五音之长,其数八十一。“黄钟之宫”者,凡用律皆备五音,还相为宫。黄钟为宫,则林钟为徵,大簇为商,南吕为羽,始洗为角。此或独以宫应而不备四音之谓,说见上节。“甘”者,土爰稼穑,其味甘。“香”,亦五谷之气。“中霤”之祀,于室中西南隅牖下,古者穴居方中开霤,取牖为霤之象而祀焉。“大庙大室”,旧说以为中央之室,说见上节。“大路”,殷路。鸾路、大路,亦皆按时饰色;朱路、玄路皆大路,有鸣鸾,互文见之;然设色琐强,亦不必详也。“黄”言“駵”者,赤马带黄色。“闳”,口狭而腹宽也。

  ▲右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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