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夫之 > 姜斋诗话 | 上页 下页
二四


  诗文俱有主宾。无主之宾,谓之乌合。俗论以此为宾,以赋为主,皆塾师赚童子死法耳。立一主以待宾,宾非无主之宾者,乃俱有情而相浃洽。若夫“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于贾岛何与?“湘潭云尽暮烟出,巴蜀雪消春水来”,于许浑奚涉?皆乌合也。“影静千官里,心苏七校前”,得主矣,尚有痕迹。“花迎剑佩星初落”,则宾主历然镕合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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