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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子曰予欲无言”章

  圣人之动人,动以诚也。

  夫人之动也,不于其述。即以述而动,亦动以诚,非以言也。

  盖诚者天之道也。所感者诚之神,感之者诚之几。诚不息于天下,故几其无为,而信故神也。

  天之道不能名言,以圣之德推之则曰诚。圣人之德不能名言,于诚之原推之则但可曰天。夫其不能名言者,岂徒夫人之不能哉?圣人亦无以自名,而但以天相示耳。无以为之名,则固不可得而述矣。

  子曰“予欲无言”,而子贡曰“小子何述”?夫何待于述,则抑何患无述哉!子欲无言,终无言矣。

  《书》者,古帝王之言也。《诗》者,作者之言也。《易》者,泰筮之言也,《春秋》者,史氏之言也。子以其诚立于赞说删定之中,而帝王、作者、泰筮、史氏效其温凉寒暑昆虫草木之变,类聚群分,以昭其化。夫子固无言焉,乃小子无述而非无述矣。道法之垂,存乎《书》矣。贞淫之鉴,存乎《诗》矣。吉凶之则,存乎《易》矣,治乱之几,存乎《春秋》矣。子存其诚以启诵读玩说之心,而道法、贞淫、吉凶、治乱应乎生长肃杀老稚荣枯之恒,以为善去恶,而成其质。非必言而后可述也。

  夫物之不易动也,虽欲动之,有不动者矣,而非其终不可动。故圣人之仁天下也,思欲动之,而难乎其动矣,而自有所以动。前之《诗》《书》《大易》《春秋》既为我效其口口,后之诵读玩说者自为我应其恒心。夫子以至诚凝不息之理,待物之触,而其神无方;诚之在天下无或息之时,有触而著,而其几不可遏。

  故观之于天,四时百物无非天也。四时则为四时,百物则为百物,固非天也。天流行于四时百物而自有天者存,圣人垂教于天下万世而但自存其圣。物之自动者几也,其动也神也。圣人之愤乐终身以自为圣者,若无与焉。夫且若无与,而又奚待于言,奚必其述哉!以伯夷、柳下惠之贤,且兴起顽鄙于百世,况夫子乎!学圣者存之不睹不闻之中,省之独知独觉之际,勉之子臣弟友之中,四时之气应,百物之情得,何患乎无述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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