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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十二论十一


  道在天子,四裔不争;权在诸侯,争之四裔;政在大夫,莫能与四裔争矣。《易》曰:“履霜坚冰至。”霜,阴之微也;冰,阴之著也。履于此,至于彼,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亦各从其类也已。

  齐桓起,以诸侯行天子之事,于是乎楚始败蔡凌郑,而桓公争之以为功。赵武起,以大夫执天下之计,于是乎莫与楚竞,而向戌且居之以为名。诸侯行天子之事,以天下为国也;以天下为国,故犹与天下谋,而争之于夷,然道失而夷亦争之矣。大夫执诸侯之命,以国为家也;以国为家,计尽于国而不及天下,故举天下而委之夷,以谋其内事,乃以下于夷而不惭。下于夷,夷不待争而固有之矣。

  理不相治,气相类,类相应。所固然也。是故月盈而鱼满脑;夜晦而盗生心;曹操窃汉,而匈奴、鲜卑入居于河朔;林甫弄唐,而奚胡起祸于幽、并;敬瑭盗位,而契丹南面于汴京;似道啖宋,而蒙古遂一统于九州。室多鼠者檐多蝠,阳精耗者寒亟中之,一致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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