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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九论十


  成风之死,与敬赢同辞。是成风之不得为夫人,与同逆之赢氏同科也。成风不可以为夫人,而庄公固不可以无配食。然则配食乎庄者,舍哀姜其谁邪?

  夫之妻其妻,从乎父之醮之;子之母其母,从乎父之妻之。室家之事嫌于爱,子母之爱嫌于私。尊之以父,而后人别于禽兽。故父之弗妻,子弗敢母,子思所以绝出妻之服也。父之所妻,子弗敢不母,《春秋》所以伸哀姜之尊也。父之所妻,逆不加于父,虽有罪焉,臣子不敢以黜。其可黜者,惟文姜之躬弑,武后之自篡,逆加于父也。逆不加父,虽危国家,陷嗣子,固不可自我而夺父之配。《凯风》之得为仁,仁此焉耳。

  哀姜之所戕者,子也,僖亦子也,己与所戕者均乎为子,怨其戕兄弟而抒其忿,犹怨其戕己而报以逆也。怨其戕己而夺之以报其怨,德其立己而褒之以报其惠,则是子母之际合离以利,而天伦斁矣。哀姜以怨黜,成风以惠升。怨惠行而父失其尊,母失其亲。则僖之立以正而成乎悖,与宣之立以逆而怙其乱,又何别焉?利行于天伦,害中乎风化。僖之颂曰:“令妻寿母。”其臣子导谀以胥溺也,久矣。其无忌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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