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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望


  胡氏于“三望”之说,前后自相刺谬,已据《公羊传》言祭泰山、河、海矣,复取朱长文之言,谓泰山礼所得祭,故不书,而独纪三方。其说新巧,释《经》之大忌也。礼:天子有方望,无所不通。言四者,举其方耳。《周礼·注》:“四望”,五岳、四镇、四渎。略举之,其望十三。如周都镐京,西望唯吴岳,余或北或南,皆在其东。望者,不至其地,遥拟其方,望而祭之也。泰山在鲁封内,若特祭之,自当至其山麓。望乃因郊而祭,泰山去曲阜东北百里外,则此亦遥望而祭之耳。鲁既僭郊,因而僭望,而礼损于天子,则就近而望焉,于岳则泰山,于渎则河,于大川则海,而四镇不与。泰山既其封内,亦半属齐。东侵莒地有诸郓,则亦潮之所及,而与海通。其时河虽北流,不径鲁境,而济水自荥渎与河合而复分,则亦河之支流也。故东望祭海,西望祭河,北望祭泰山,《公羊》之说为尤。三者实指其所祭山川之数,非于“四望”去一而三也。若如天子之“四望”而去其一,则北镇医无闾,北岳恒山,皆北望也,又岂鲁所得祭乎?故惟《公羊》之说为长。胡氏察之不详,故言之靡定,此释《经》之所以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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