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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


  杜氏曰:“盖《经》缺误。”胡氏曰:“义不可晓。”是已。又据刘氏以为“郭亾”。汪氏谓亾字从人从𠃊,与公字相近。乃公字篆文与亾字迥异,不可强通。大要郭公为失地之君,与州公、虞公一例,其下或有出奔见执之事,旧史阙之耳。其称公者,所谓寓公也。寓公不论侯、伯、子、男皆曰公,盖已失其故爵,而所寓之国必以诸侯之礼接之,为之名曰“公”,与本国之君敌体耳。胡氏于州公则言天子三公王者之后称公,州非三恪,抑非入相于周,僻在东夷之小国耳,义既不立;于虞公则又曰“从下执之之词”,曹伯、郑伯皆下执之而不称公,何独于虞而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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