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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党论


  (作者:欧阳修)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尧之时,小人共工、驩都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书》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

  嗟呼!治乱兴亡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

  【作者简介】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绵阳),籍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他曾主编《新唐书》(官修),并编撰《新五代史》(私修)。有《欧阳文忠集》传世。

  【注释】

  1.惟:只。幸:希望。

  2.大凡:大体上。道:一定的政治主张或思想体系。

  3.党引:勾结。

  4.贼害:残害。

  5.守:信奉;名节:名誉气节。

  6.之:指代上文的“道义”、“忠信”、“名节”。修身:按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自我修养。济:取得成功。

  7.退:排除,排斥。

  8.共(gōng)工驩兜(huāndōu)等四人:指共工、兜、鲧(gǔn)、三苗,即后文被舜放逐的“四凶”。

  9.八元:传说中上古高辛氏的八个才子。八恺:传说中上古高阳氏的八个才子。

  10.皋(gāo)、夔(kuí)、稷(jì)、契(xiè):传说他们都是舜时的贤臣,皋掌管刑法,夔掌管音乐,稷掌管农业,契掌管教育。《史记·五帝本纪》载:“舜曰:‘嗟!(汝)二十有二人,敬哉,惟时相天事。’”

  11.更(gēng)相:互相。

  12.书:《尚书》,也称《书经》。

  13.惟:语气词,这里表判断语气。

  14.周:指周武王,周朝开国君主。

  15.用:因此。

  16.后汉献帝:东汉最后一个皇帝刘协。逮捕,囚禁“党人”应是桓帝、灵帝时的宦官所为。

  17.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东汉桓帝时,宦官专权,一些名士如李膺等二百多人反对宦官被加上“诽讪朝廷”的罪名,逮捕囚禁。到灵帝时,李膺等一百多人被杀,六、七百人受到株连,历史上称为“党锢之祸”。

  18.目:作动词用,看作。

  19.黄巾贼:此指张角领导的黄巾军。“贼”是对农民起义的诬称。

  20.解:解除,赦免。

  21.朋党之论:唐穆宗至宣宗年间(821~859年),统治集团内形成的牛僧孺为首的党和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朋党之间互相争斗,历时四十余年,史称“牛李党争”。

  22.昭宗:唐朝将要灭亡时的一个皇帝。杀名士投之黄河本发生于唐哀帝天佑二年,哀帝是唐代最后一个皇帝。

  23.“此辈清流”两句:这是权臣朱温的谋士李振向朱温提出的建议。朱温在白马驿(今河南洛阳附近)杀大臣裴枢等七人,并将他们的尸体投入黄河。清流:指品行高洁的人。浊流:指品格卑污的人。

  24.诮(qiào):责备。

  25.厌:通“餍”,满足。

  26.迹:事迹。

  27.鉴:动词,照,引申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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