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王安石 > 王安石公文集 | 上页 下页
奏举人周同大理寺丞制


  敕某:尔能勤厥官以有举者。有司条奏,在法宜迁。使得傅籍于审官,以为大理之属。当知夫名器之不可以徒得也。往思懋勉以称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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