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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遗嘱


  (1925年2月24日)

  (一)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孙文   三月十一日补签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笔记者  汪精卫

  证明者  宋子文 孙科 孔祥熙 戴恩赛 何香凝 邹鲁

  邵元冲 吴敬恒 戴季陶

  (二)

  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孙文   三月十一日补签

  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笔记者  汪精卫

  证明者  宋子文 邹鲁 邵元冲 孔祥熙 吴敬恒 何香凝 孙科 戴季陶 戴恩赛

  【注】

  孙中山先生临终前十七天,即1925年2月24日,知道自己病已不治,预立了三份遗嘱,这三份遗嘱是《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联遗书》。前两份遗嘱由孙中山口授,汪精卫笔录。《致苏联遗书》则是由孙中山以英语口授,他的苏联顾问鲍罗廷等笔录。孙中山口授遗嘱时,在场的宋子文、孙科、孔祥熙、邵元冲、吴敬恒、戴恩赛、何香凝、邹鲁、戴季陶等人都作为证明人在遗嘱上签了字。

  孙中山本来也要签字的,但是,因为听见宋庆龄在邻室悲泣,他不忍心让宋庆龄伤心,这天就没在遗嘱上签字。直到3月11日凌晨一时,他自知在世不久,才在遗嘱上补签上自己的名字。

  另一说:

  1925年孙中山病笃,子孙科与汪精卫、戴季陶等国民党要员惟恐总理未留遗嘱即辞世,遂商议为总理代拟遗嘱,由汪精卫于2月24日写下。据说孙中山很满意内容,一字未改,于3月11日在妻子宋庆龄的协助下补签,翌日逝世。

  胡案:此两份遗嘱,内容都不长,当是孙中山口述,汪精卫据其意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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