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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大总统孙文宣言书


  (据广州市博物馆所藏《中华民国大总统孙文宣言书》原件。1912年1月1日,在南京举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职典礼,这是孙中山宣誓及受印后向全体国民发布的宣言书。《临时政府公报》第1号第3至5页也有,但标题是《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原文没有分段。)

  中华民国缔造之始,而文以不德,膺临时大总统之任,夙夜戒惧,虑无以副国民之望。夫中国专制政治之毒,至二百馀年来而滋甚,一旦以国民之力踣而去之,起事不过数旬,光复已十馀行省,自有历史以来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国民以为于内无统一之机关,于外无对待之主体,建设之事更不容缓,于是以组织临时政府之责相属。自推功让能之观念以言,文所不敢任也;自服务尽责之观念以言,则文所不敢辞也。是用黾勉从国民之后,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端在今日。敢披沥肝胆,为国民告: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馀行省。虽编制或不一,号令或不齐,而目的所在则无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为共同之行动,整齐划一,夫岂其难?——是曰军政之统一。

  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大纲既挈,条目自举。——是曰内治之统一。

  满清时代,借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杂捐苛细,民不聊生。此后国家经费,取给于民,必期合于理财学理,而尤在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人民知有生之乐。——是曰财政之统一。

  以上数者,为政务之方针,持此进行,庶无大过。

  若夫革命主义,为吾侪所昌言,万国所同喻,前此虽屡起屡踬,外人无不鉴其用心。八月以来,义旗飙发,诸友邦对之抱和平之望、持中立之态,而报纸及舆论尤每表其同情。邻谊之笃,良足深谢。临时政府成立以后,当尽文明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文明国应享之权利。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与我友邦益增睦谊,持和平主义,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循序以进,不为幸获。对外方针,实在于是。

  夫民国新建,外交内政百绪繁生,文自顾何人,而克胜此?然而临时之政府,革命时代之政府也。十馀年来从事于革命者,皆以诚挚纯洁之精神战胜所遇之艰难。即使后此之艰难远逾于前日,而吾人惟保此革命之精神,一往而莫之能阻,必使中华民国之基础确定于大地,然后临时政府之职务始尽,而吾人始可告无罪于国民也。今以与我国民初相见之日,披布腹心,惟我四万万之同胞共鉴之。

  大中华民国元年元旦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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