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沈祩宏 > 云栖法汇 | 上页 下页
云栖共住规约附集


  (各约式)

  (一)各执事条约

  当家当家是大众所倚。须发大好心扶持丛林。弊要革。利要兴。不可糊涂过日。只图限满而已。大小执事尽皆有人承受。当家管何事。须是总理一切。时时觉察。处处巡行。早晚用心。莫误大众修行大事。

  知库出纳常住钱米什物。登记明白。失记五下罚。写帐须次第清朗。糊涂二下罚。大众山粮银。每季进堂后三日。同监寺知山众等称过。一并封记。取时白众开封。擅取中罚。取毕登帐。擅取别用一赔十。茶银花利等。同监寺众等称明封记收贮。取用登帐明白同前。各色器物属何务者。交付本务明白。退务时。同监寺等照前一一点明交代。不点明交代者中罚。失耗不查一赔二。诸凡斋银经银嚫银等物。一一称收明白。同监寺酌议。照式买办。及从公给散。独擅自用中罚。事重出院。众中失坏常住器物。记帐催赔。不催。代赔。其赔银依旧买办本物。毋混。粥饭小食。同知众饭头酌量多寡。不可妄费。不可悭吝。务在适中。误事中罚。以馊恶招疾之物供众者中罚。担运人米面等到。一一查收明白。仍问是何施主。作何斋供。某日整办。不可苟且。失事中罚。诸物不时点简。熟食等不可久放。以致腐烂。酱醋等物不可失盖以致败坏。失误下罚。重物加罚。衣服茶料等物。雨天霉蒸不烘焙者下罚。败坏赔偿。不得泛为众僧寄物。其亡僧物尤宜谨慎。不可误用。匠作器用。及一切来取物者。即记水板交还。勾销明白。不记下罚。失事加罚。篮担索等用毕即收好归原处。损失罚赔。诣库索物者。查究明白。该与则与。不与下罚。不该与。而以常住物私做人情者。中罚。仍一赔二。病人将钱库房买物。或菜或果或酱醋等。不可不与。多寡从公。各执事该用器物。如香灯香烛圊头蒲鞋之类以时置办。违慢下罚。失事加罚。下院日逐支费定为额例。不得混乱。差记。失误二下罚。大事重罚。每季算帐一次。失算中罚。每年粮税串票次第黏簿上。失误中罚。交库之日。一一点明付与代者。糊涂不交中罚。库铭贴壁。常自观览。

  知众专司人众。牌面进退。上名销名。忘误下罚。失事加罚。派理执事。随时添补。授一执事。必具茶送单礼拜。须开说本执事宜。苟简五下罚。察众中贤否勤惰。情识不公中罚。置鱼板一十二处。杂话打板。发化主。须具饭焚香礼拜。白方丈指授。迳遣者中罚。常住钱米粮税花息斋供等事。皆与库房通共议处。法堂大堂斋堂各处桌椅凳子。混乱失损。中罚安禅结制。预整理铺荐席床帐等。夏取风凉。冬糊窗牖。及炉火等。各要齐备。苟简五下罚。病房老房常宜点简。分付卧具医药灯火齐备。怠缓中罚。

  知客客至茶汤点心单次一一调停。若不识面。即请问名号。住某处。不得疏慢。疏慢下罚。失事加罚。凡人客初至时。禅堂未止静。即请进堂礼佛。若已止静。报言请安单。或暂随喜。待堂内开静时来。请进堂。即问一行几众。不得失记。如要各处随喜者。可引一看。凡遇信施办斋散嚫等事。同当家公议行之。如库式中说。斋供小食等。客情本山一例。私情厚薄中罚。客众及外住法眷到。预打叠外单安置。混送入堂下罚。堂中私自招揽三下罚。本执知而不举中罚。求单求戒等事。先接待审问。次日引见监寺。如前求单式中开说。草率中罚。士大夫诸方书至。收好送入。回书交付来人明白。失误五下罚。客房床帐枕被席荐桌椅面盆手巾灯台茶壶物等。俱简点照料如法。失误下罚。常住钱米粮税花息斋供等。同当家库头众执事议处。施主送来放生牛鹿猪羊等。白当家库头登簿。某施主送来。某物交付看生某人收管。凡在此求住者。须先令看本寺规约。果能一一行持与否。次会众执事察其来历。审其立心。至详至细。乃再乃三。的系稳当好人。无诸违碍。方可安单入众。如或轻易容留。以致混杂非人者。一并出院。

  书记常住正事。施主疏文。书写当尽其心。不可潦草苟且。

  知山山场地段。界限分明。不可侵混他界以致争讼。每年尽。会众观山一次。开垦竹园。种植茶树。及杨梅等柴山。某处先伐。某处后伐。挂号挨次。不得混乱。不依指示者举罚。阿容不理中罚。夹笆打墙。开门塞户。及时整理。误事中罚时或上山照料悄望。以杜小人侧窃。山粮花息等。同库司议。各处园地该下种者。同园头及时下种。勿得失时。

  知屋殿堂寮舍厨厂各处屋宇。时时看视。或漏者。宜早修盖。或该修者。或该造者。白监寺。及时整理。误事中罚。下院房屋应修。不理二下罚。失事中罚。

  直板日夜各处巡行。见杂话戏笑者。即鸣板念佛。十声为率。不随板摄心正念者举罚夜间禅堂前各寮前鸣板。睡中有人随板念佛者举善。虚应故事。不举罚不举善者。查罚。

  典座凡厨下斗争者。先劝令止。不止。击。木板五下。又不止。连擂一通。堂内外直日人查举。阿容不举下罚。大事中罚。不得造偏众饮食。与者受者俱下罚。除病人不论。诸物未供佛者。不得与众先食。与者受者俱中罚。除病不论。造物不先尝。致使咸淡失宜。下罚。油酱过分用者下罚。若施主特送。又不可吝惜。克减者中罚。斋供等造两样。私心厚薄者中罚。无故用胡椒香菌者下罚。及采野菌食者罚同。三时打板。

  饭头暑月粥饭有余。宜早调理香洁。以致馊恶供众者。下罚。饭食备。又添众到。若缺少。须白直堂铺堂人。留前待后。违者下罚。众中有自持碗钵上灶取物。不举下罚。烧锅不与火头招呼照应者。锅坏共赔。夏月水池。一日一换。水笕三日一扫。冬月水池三日一换。水笕七日一扫。失误者下罚。三时开梆。

  菜头生菜须净洗三易水。其腌菜须收盖。违者下罚。洗菜缸。每时用接净水洗洁。不可混杂。违者下罚。水笕夏月三日一扫。冬月七日一扫。违者下罚。

  茶头五更烧锅不得便倾水下。须先赶起虫蚁。乱倾水者下罚。小食。馊饭供众者五下罚。面汤已备。俱付香灯置廊下。其洗面不次第混嚷者下罚。不举同罚。面架手巾宜洗洁净。违者下罚。面盆凡取别处用者。仍即夺盆。罚买盆一个。不肯赔者出院。五更小食。量众勿多勿少。待众归单。送入堂中。该剃头日。汤具。击梆一长通。失误者下罚。天明复取汤重洗面者不得与他。与者受者俱下罚。除老病客情不论。逢三六九扫水笕一次。失误二下罚。冬月逢五逢十扫一次。茶锅内不可容人煮杂物等。不举下罚。凡入寮取茶汤者。须径入径出。摄心念佛。其有迟延语笑者。许茶头举罚。阿容不举同罚。浆洗日期。春秋冬月十二十三。廿七廿八。唯夏月初二初三。十二十三。廿二廿三。差误下罚。剃头日期。每月初七十四廿二三十。月小廿九。差误下罚

  柴头天晴宜早办柴以备阴雨。失误中罚。忙时白知众入堂普请。临期擂梆三通。差者下罚。

  火头灶下不得积薪太多。每晚收拾打扫干净。违者下罚。烟冲每月扫理一次。失者罚钱十文。

  碗头各处碗碟。时时寻簇行巡收拾。失误下罚。其取碗碟者。随时送还。淹留下罚。缺少不查。本执赔偿。众中有打碎碗碟等器者。一赔二。若瞋恼故碎者。一赔十。故不肯赔。出院。本执洗次。因而破碎者。下罚。粗糙洗破二下罚。除系病损免。水桶夏月洗过即倾倒。久积者下罚。供佛碗碟混用者中罚。

  磨头凡磨事。本执为主。须用。收拾洁净。违者下罚。不当心以致腐败者。罚赔。

  园头各处园地以时灌溉。该下种即下。该收种即收。失误中罚。仍买赔。除大寒月。不可烧地。冬至起。立春止。违时中罚。

  净头东净等处。每日五更开静时点灯。天明时息。至晚开静时点。入观时息。失时下罚。当扫地面洁净。厕板前放火盆烧木屑。木屐不时查理。损坏。白知事人备办。手巾冬月三日一洗。夏月一日一洗。违者下罚。每月初七十四廿二三十日。月小廿九日。四次普浴。初三初十十八廿六此四日小浴。余日辛苦行人有牌准浴。乍到客情不论。差误不严下罚。混浴阿容俱下罚。

  担力诸物担人俱要交付库内明白。含糊下罚。宿处就用所挑米做饭还船钱。因而泛滥混用者。查出。一赔十。知而不举者罚同。

  化饭出入当径去径回。不得管人家务事。违者下罚。到人家。不得屏处与女人说话。寄物往来等。小事中罚。大事出院。

  铺堂行饭及羹须要致敬。不得碗钵作声。违者下罚。食时有杂话。闻静鱼不止者。本执夺碗收箸。容隐。罚钱二十文。

  香灯各处香灯宜各整齐。供桌时时拂拭。违者下罚。琉璃绳一年一换。至期。白知事人办。不白下罚。致使失坏。罚赔。灯罩用心整治泯缝。盖时紧掩。恐伤物命。违者下罚。每夜灯火。看视仔细。违者下罚。每日换水扫地。东厕木屐缺坏。白知事人买办。违者下罚。堂中净手水日换一次。暑月二次。冬月热水。手巾宜洗洁净烘晒。违者下罚。佛前灯烛。有混用乱点。一赔十。不举罚同。钟鼓不得迟早失时。下罚。击钟不得太重。致损法器。违者罚。鼓不得近涂壁。每季一换。剃头日。听梆声入堂。看牌。请首剃者触礼一拜。以后击梆二声。则次剃者出。乱出不举者下罚。

  侍者每朝当早起。先自洗漱竟。当户开三弹指。或小欬声。进户先剔灯。或剔明琉璃。不得将灯炷遗地上。天明时息。诣师床座。当问讯夜睡安适否。备师火缸滚水面汤。及拭面手巾必须烘燥。折叠衣被。拂拭床席。粥饭时。预缓白师。后奉师食。食时出生。收拾什物衣服。记得安处。换佛前净水。装香拭桌。打扫房地。客至奉茶。侍立一处。待茶后毕接钟。调和浴水。持师浴巾。洗浣衣服。浆折如法。晚然点琉璃。随处烧香。晚课随堂毕。定香。已上违者各下罚。自或坐禅。或学经。香到入观。书信往来。传言当记收明白。糊涂下罚。大事量罚。

  看病看病者。凡病略重。即普请发心。如无发心。依戒轮看。三日一换。须发大愿。起慈悲心。莫厌疲劳。病人言语伤触。莫起瞋心。莫贪病人衣钵。但生作福心想。是名看病。若无心顾管失调者。下罚。

  看老每早然灯进房。天明息。面汤小食火缸滚水俱要齐备。三时粥饭菜蔬宜软适口。打扫房地拭桌。佛前烧香换水。药食随宜。洗浣衣服。浆折如法。不得偷安坐视。三时课诵随堂。晚点灯烛须要仔细。睡时息。应答不得发瞋。应当忍辱。敬之至也。

  警策轮警老病。每次一行二人。不行者各罚银二分。警策老堂。每月十五三十。月小廿九。诵警老文毕。念佛三百声。观音势至清净海众各三声。回向念佛。功德殊胜行(云云)。警策病堂。每月初八十五廿三三十。月小廿九。重病须日日警策。不论日期。诵警病文毕。如前念佛回向云。上来念佛功德。伏愿抱病(比丘沙弥)某人。诸缘未尽。早遂痊安。大限难逃。径生安养。十方三世一切佛(云云)。

  山门十方云水到。引进厨房。问讯毕。待茶。茶毕。送单。安顿行李。请上单随坐。勿使放逸。放逸者善言规之。斗争者和言解之。甚者白众。依丛林清规断之。辄自发粗者中罚。要各处随喜。令看勿拒。见任官员至。预报知客。若士夫乡宦亦同。违者下罚。大事量罚。人客出门。有人送者勿拒。无送者待送。违者下罚。大事量罚。远方信心师德要各处随喜者。引看勿拒。斋供小食等。十方本山一例。私心厚薄者中罚。

  听用常住差拨。毋得推故躲避。如其偏差不公。自应直举。不得因差方便自营利

  印房各项经板常要看视。不致坏烂紊乱。有私刻印记者。不举。中罚。

  (二)斋堂条示小集众。擂鼓一通。不到者二下罚。大集众。擂鼓三通。不到者中罚。知事人动气争斗者。先各罚银五分。散众。先各罚银四分。次鞫曲直加罚。闲话喧杂者。知事人不击板。下罚。争斗不击板。中罚。临斋杂话。铺堂人夺碗收箸。禅堂打过堂板毕。斋堂方铺堂。先后失次者。中罚。一切宾客及云水道友至时。非执事人。乱言冒突者。中罚。

  (三)调理行人(附药方)挑担者。不可走到便脱衣服。乘风捉虱。做重务者同。风雨阴天不可开怀夜睡不可露背腹受寒挑担风雨雪中回来。不可将热汤洗赤脚。即宜温水洗脚。少顷沐浴必须洗透方好。若衣湿时。烘燥方着。挑担回。不可便吃面饭冷物。宜先饮滚水茶汤。少顷吃食。重务亦同。吃饭面。食饱时不可便睡。略觉四大不安。便要禁食。略觉恶心头疼寒热。便可括沙。或腿腕放沙。吃五果汤。禁食。违者中罚。失事加罚。

  附药方

  麦芽 紫苏 陈皮 甘草 神麹 生姜 山查(各等分)水二钟。煎至八分。热服。汗出为度。

  又 略觉恶心。用盐一撮。半热汤五六七碗。和成淡盐水。大口连吃吐出为度。若不吐。再吃数碗。尽吐出不妨。

  (四)晚餐偈

  僧食二时。晚餐非理。权名药石。正念宜修。杂话散心。夺碗收箸。大众。闻磬声。各正念。

  (五)僧直凡例依巡照牌以次轮流。堂内不在轮数。老疾废疾带发童幼俱免。自发心愿轮者听。余求免者纳银五分。早课毕交簿。先佛前问讯。次伽蓝前证明。丛林大事。及众中贤否是非。傥不平心不合理等。俱要一概至公无私。直言无隐。若欺善怕恶。畏首畏尾。明知而隐忍不言。私心而偏曲不公。上罚出院。三个月轮得一次。若犹然虚应故事。岂有人心者哉。若一事不言者。罚银五分。月日顶头写。所举事低一字写。不依式。罚银一分。每日早。举事毕录上簿。先送堂内点取。后送外管事再议。取当行者登事宜簿。不依式者。罚钱十文。

  (六)半月誓神疏

  娑婆世界。一四天下。南赡部洲。

  大明国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云栖寺职事僧。

  知库(某)押 直院(某)押 知客(某)押 司山(某)押

  经书(某)押 买办(某)押 乃至凡财帛经手一切

  人等。为表白心行。以肃戒律。以式后人事。特发诚

  心。真实不欺。上告于

  一十八位护伽蓝神。本寺

  华光之神。

  周宣灵王之神。

  关圣之神。合寺威灵日游夜游掠剩使速报司诸位

  神众。以今万历 年 月 日。充当本寺库司诸

  职事等。至本月 日。凡一切钱财布帛米面蔬果

  种种诸物。若有侵欺苟且等情。自招见生之内。折

  禄减寿。恶疾缠身。或遭恶难。示报大众。临命终时。

  堕落地狱饿鬼畜生诸恶趣中。惟

  神鉴临。以警来者。

  万历 年 月 日职事僧  谨疏

  (七)赴请三约传本寺讲经。立誓不受会首请礼谢礼。及听众财物。传本寺二部戒法。终身不得受戒子财物。传本寺瑜伽施食。不得接受施主嚫礼。

  (八)云栖流通藏本法宝条约

  流通佛法。非细事也。自夫裁梵夹为方册以便流通。于是双径楞严漏泽姑苏新安诸胜地名刹协心共举者。各有条例行焉。而未及致详于收支请发軏则。夫收支请发正流通要务。苟不严为之防。久而弊生。为害滋大是法未流通。而流通法者先已沉沦矣。安得漫然无处乎。且流通有二。一曰真实流通。二曰市贩流通。市贩流通者。聚经为货鬻货为息。积息为富。如今之书肆然。是商贾之道也。真实流通者。其设心以为非传法无繇度生。非传法度生无繇报佛恩德。唯冀佛法展转弘扬于无量界无量世。而外无他图。是之谓真实流通也。真实乃称功德。市贩祇益过愆。两者似同而异。可弗慎欤。乃定约六章。而独于收支请发谆谆焉。司是任者。幸勿以予言为非。尚永持无渝以垂未来。庶几乎不负檀越造法。不负王臣护法。不负先佛世尊今古诸贤圣师说法演法。

  第一慎写录先查双径楞严漏泽姑苏新安等处未刻者方可写录。庶免重刻。诸本较勘或有差殊。以理定夺。理长则就。如不能定。姑从一本。毋以臆见辄自更改。字画俱要壮实方整。慎始如终。毋前善后略。字体必依洪武正韵。及士人自幼所习四书五经。毋得险僻破体。使人难识。流通法宝。要在智愚皆能通晓故。写时须注目专心。勿令他想。庶免差失。即与五种法师功德齐等。或谓经文必须句读。但恐各以臆见句读。或反有误。不若仍旧为是。或谓偈颂宜与长行一片写录。不宜另作段句。但恐相沿已久。皆便之。亦只仍旧为是。

  第二慎对较写过即照原本两人用心细细对读较勘。无差无失。方可付刻。慎勿草草。其对较人。须用通达文理者。又须一人精于教法者为主。刻成更须对较一遍如前。

  第三慎刊刻刻手既择本艺精炼。又须信心恭敬。肯心斋素。伏心安静者方可。如其不然。虽有荐书。不敢承允。安板处须明暗适中。近风日则易裂。太阴闭则易烂故。

  第四慎印装唯用太史帘一色。刷墨不得大浓。不得大淡。务在清明洁净。印过板即宜上架。归其原位。不可苟且乱安。黄面线钉如常式。线勿太细。用面糊毋得多入水。

  第五慎收支本山素无化主。有善信自来乐助者。其经赀慎收慎支。必诚必信。除刻经外。不得妄用分毫作种种杂费。或借办衣钵。或私厚亲族。或馈献宾客等。乃至虽亦刻经。而所刻系藏外杂集。非藏原有。及用刻僧人自己著述。皆所不应。盖信施专为刻藏。悖乱因果。罪报非细。戒之戒之。

  第六慎请发参酌诸方经直。计纸若干。壳面线糊工食等费若干。以为其价。刊成定式。不得以私意增减。簿记某日某人请某经。收价银若干。每季一小算。每岁一大算。除赀本若干外。生利息若干。记簿明白。积贮封识。其赀本仍旧印装。其利息或刻或修诸敝坏。不得妄用分毫作种种杂费。如上所云。因果赫然。报应无爽。可不惧哉。可不慎哉。

  (九)藏经堂事宜

  诸方藏经。所以久而散失。以至坏灭者。其故有二。一者借出。谓借者或不能切切送还。管者又不能勤勤取讨。年月渐深。不知谁借。其故一也。二者失管。谓应晒时不晒。取出时不记帐。收入时不勾销。看阅时不细行展卷安顿。其故二也。今将合行事宜开具于后。

  计开。经不借出。以山门为限。虽朝借暮还。亦决不借。借出罚银三两。六月晒经。但取晴明。不必拘定初六。每晒一百函。不得多少。近山厨。九月再晒一次。取看即记簿。某月某日取某函。某人取。后空一行。待收入时填写。失写。罚银一钱。开厨取经。及入经讫。即锁。失锁。罚银一钱。每年另题标某年某月某日藏主某人承管。

  (十)水陆道场规约诵经人先日沐浴。次早诵经。要眼到口到心到。不得经中夹以闲杂言。不得经住便说闲话。念佛人不得回头转脑看人看物。一心称念。字字分明。主法人不得散心妄想。宜一一依文精诚作观。表白人不得急遽简略。宜一一依文次第宣诵。其鼓钹亦宜庄雅。不宜繁碎。施食要一一依文精诚。结印诵咒作观三处相应。不得含糊弹舌。急促了事。白文者亦然。又不得法事未周。先收器皿。内外作行人俱要诚敬庄洁。小心谨慎。库房要用心打点整理合用诸物。不得苟简。水陆堂中行人尤宜加倍至诚。

  以上须信心听受。用心行持。若不至诚。自取灾祸。悔之晚矣。

  (十一)水陆道场议

  为停减水陆以免过咎事。有言水陆道场不宜频作。予思之。实有五过。频作则劳。劳则倦。种种当办之事或不周备。其过一也。偶一为之。生难遭想。兢兢业业。频作则视为寻常。或亏于诚敬。其过二也。春夏秋时。送圣化纸。供具繁广。烧害虫蚁。其过三也。焰口太多。或有过差。因而反致招鬼惹崇。其过四也。不惟僧众怠慢。亦或斋主不恭。其过五也。更有觉察不到处。难以悉知。兹者本山当家忽尔病亡。彼斋主家亦遭丧事。本以求福。乃更得祸。古书所载。水陆不诚。随感恶报。历历有征。可不惧哉。今议止于冬三月中一举二举。余月断乎不可。余日断乎不可。严恪守之。慎勿徇情顺从以致彼此两伤。至嘱至嘱。

  (十二)诵经礼忏不诚敬罚例严净时不至者。罚钱二十文诵经忏过一叶方至者。罚钱四十文。经要少刻加倍补诵。杂谈戏论当经忏中者。罚钱一百二十文。在经忏歇时者。罚钱六十文。斗争者。罚钱六十文。大争失威仪者。罚钱一百二十文。不出声者。罚重念过。

  (十三)学经号次(此篇疑他人窜改。今分注于后)

  法字号 晨昏课经全 佛祖三经(有以四十二章。佛遗教及坛经汇集者。有不列坛经。易之以沩山警策者。未知此中用何本也)。 沙弥要略 四分戒本 梵网戒经 十六观经 大弥陀经 金刚经 圆觉经 维摩经 楞严经(此后应添楞伽经) 法华经 华严经 起信论(此论为入大乘之初门。不应列于华严以后。应移置金刚经前)。

  报字号 晨昏课经 沙弥要略 遗教经 四分戒本 梵网戒经 十六观经 大弥陀经 金刚经 圆觉经 普门品 行愿品。

  化字号 晨昏课经 弥陀经(此经在晨昏课经之内。不应别标。又漏写沙弥要略。想系错误。并应添遗教经)。 梵网经(前二号皆有戒字。此中独无。不应此号兼诵上卷)。 观经上品上生章 四分戒本(此本应列梵网经前)。

  已上三号。俱依经次。学完一经。再进一经。跳越学者。罚银一钱。课经不完。不得剃头。要略不知。不得进具戒。具戒不知。不得受菩萨戒。年满六十量处。晨昏课经未熟剃头者。缺一事。罚银一钱。

  (十四)僧籍式

  某甲字某。年几十几岁。系某省某府某县某籍某氏第几子。以何为业。于某年月日在某处出家。礼某人名下为徒。在彼同住几年。今于某年月日特来求住。或进堂。或作务。

  (十五)求戒启式

  求戒弟子某甲。年几十几岁。系某省某府某县某都人。或(军匠民灶)籍。姓某氏。于某年月日在于某处某寺出家。礼师某人名下。今于某年月日。幸遇大慈悲父接引苦海众生。某发大乘心。忏去无始罪愆。求授某戒。故启。

  计开。

  大衣全 菩萨戒经全 瓦钵全

  某年某月某日。求戒弟子某甲具启。

  (十六)授衣戒

  佛制三衣不可缺一。今衣未全。补足再授。复衣必苎。绵布非宜。后宜改作。

  佛制圆顶方袍。则知戒衣乃剃发者之服。在家居士及居士妇俱不必受衣。必欲受衣。但宜顶戴供养。勿得披搭。披搭反有罪过。不得不明以告。

  (十七)受戒式求受戒时。一月前。常住具威仪俵礼香烛。同合山大众执香诣方丈求请授戒。求受大戒者。备菩萨戒经。四分戒本。沙弥要略。各出香烛小食拜席银三分。付常住办用。求受具戒者。备四分戒本。沙弥要略。出香烛等银三分。求受戒者。必须衣服等项件件皆新方可。如实无办。浣洗亦可。小衣草蒲鞋等必须要新。三衣经书不得苟简。求受戒者。预于知客处报名。知客引进堂中。书记处登簿。不得疏慢失记。临时有误。求剃头者。五戒不知。课经不熟。不得剃头进沙弥戒。沙弥戒不知。不得进具戒。具戒不知。不得进大戒。

  (十八)拾遗式凡得一切失物。即报当家。送库房收贮。翻转拾遗二字向外。以便失物人知之。如拾物不送库房者。重罚出院。失物者。贴票上书某人于某日失某物。如见拾遗二字。即赴库房审对认明。然后付还。冒认者。重罚出院。

  (十九)过犯忏悔式

  轻过

  十戒

  犯坐高广大床 歌舞观听 过午不精进 金银不行施。

  各纳病房银一分。无银。礼佛五十拜。

  具戒

  犯僧残。

  纳重务银一钱二分。无银。礼佛六百拜。

  犯萨耆波逸提。

  纳病房银四分。无银。礼佛二百拜。

  犯二不定法 九十波逸提 四悔过法。

  各纳病房银二分。无银礼佛一百拜。

  犯一百应当学法 七灭诤法。

  各折病房银半分。无银。礼佛二十五拜。

  菩萨戒

  犯十重中 第六说四众过戒 第七自赞毁他戒 第八悭惜加毁戒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情轻者准僧残例。

  犯四十八轻垢。

  或五日。四三二一半日。量处(此指重务日期)。

  重过犯根本戒。造大恶业。摈出。复来求住者。查审真实悔改。内外二十众保举。准容入众。作重务半年。原重务者。加至三年。不得依班次行立。不得着褊衫戒衣。不得称表字。每夜跪读戒文。不作重务。纳银一两八钱。每夜跪读所受戒文。夜礼佛一百拜。三月忏满入众。虽原受大戒者。重受五戒。有百善方许进戒。又百善进十戒。又百善进具戒。又百善进菩萨戒。过应出院。情可容者。许以善准。一上罚乃至十上罚。每一上罚除一百善。准入众依班行立礼佛。

  (二十)责问帖式

  (云云)家(云云)尔既归依三宝。受某戒。应当谨守清规。广修善法。云何不念佛祖度脱。经典开晓。师友劝诲。父母生成。而乃昧心恣意。作此非法(云云)。 尔今非佛弟子。真世罪人。速宜生大惭愧。发大勇猛。实心悔过自新。不然。内有僧律摈罚尔。外有王法拷治尔。死后有地狱斩斫烧煮尔。乃至堕落饿鬼。复为畜生。可不惧哉。

  某年某月某日。第几次遣菩萨戒某某行。

  (二十一)板帐清式

  抱病(比丘沙弥)某。字某。年几十几岁。系某府某县人。姓某氏。于某年某月某日(出家挂搭)本寺。在众办道。于某年某月某日偶值病缘。恐风火不停。于某月某日入涅槃堂所有随身衣钵。请公界抄录板帐以便后事。伏幸众悉。

  计开。

  某物若干 某物若干 某物若干

  某年某月日首座 监院 西堂 知库

  悦众 知客 书记 看病(以上各要押字)

  (二十二)津送式

  入龛诵弥陀经一卷。往生咒三遍。回向云。上来念诵功德。奉为新圆寂某上座入龛之次。庄严报地十方三世(云云)。龛前念诵。每日挨单四人。诵心经一卷。往生咒三遍。念佛百声。观音势至清净海众各三声。举西方赞回向。

  亡灵所造诸恶业 皆繇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根皆忏悔 惟愿亡灵神不乱

  正念直往生安养 面奉弥陀值圣众

  修行十地证常乐

  愿以此功德(云云)。起龛诵弥陀经一卷。往生咒三遍。变食真言甘露真言普供养真言各三遍。维那举云。欲举灵龛。赴茶毗之盛礼。仰凭大众。诵诸圣之洪名。用表攀违。上资觉路。大众执香念佛。送至化坛。茶毗维那举云。是日即有新圆寂某上座。既随缘而顺寂。乃依法以茶毗。焚百年弘道之身。入一路涅槃之境。仰凭大众。资助觉灵。念佛百声。观音势至清净海众各三声。举西方赞回向。上来称扬圣号。资助往生。惟愿慧镜分辉。真风散彩。菩提园里。开敷觉意之花。法性海中荡涤心尘之垢。茶倾三。奠。香爇一炉。奉送云程。和南圣众。茶毗净人举云。是日即有新故某净人。既随缘而有尽。乃依法以阇维。焚百年苦行之身。入一路庄严之境。仰凭尊众。资助一灵。如前念佛毕。上来称扬圣号。资助往生。惟愿草尽街头。花生碓觜。选僧堂里。无见顶相常圆。古佛园中。有漏尘躯永脱。茶倾三奠。香爇一炉。奉送云程。和南圣众。估倡。举香赞毕。维那唱云。浮云散而影不留。残烛尽而光自灭。今兹估倡。用表无常。仰凭大众念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云云)。白大众。倡衣之法。用表常规。新旧短长。各宜照顾。钱须足百。毋以新锡相兼。磬声断后。不许返悔。倡毕。念佛回向云。上来念诵倡衣功德。奉为圆寂。某上座庄严报地十方三世(云云)。

  (二十三)建塔式

  释氏要览载寄归传云。垒砖石为之。上无轮盖。凡圣有等。初果一级。二果二级。三果三级。四果四级。辟支佛十一级。佛十三级。凡夫比丘有德行者亦得立塔。即无级。观此。则塔不宜高大。

  (二十四)上方善会约

  兹会读诵大乘戒经。兼之放生念佛。是诸上善人同会一处。故名。

  一定期

  比丘半月诵戒。今居士虽不出家。而梵网乃王臣庶民僧尼同禀之戒。兹议每月一会。定以月晦前一日聚于上方。愿者书名簿上。

  二读诵

  人齐。即于佛前诵戒经一卷。念佛或五百声或一千声。一僧掌鱼领众。

  三治供

  诵经毕。饼果三色作茶供。念佛毕。饭菜三色作斋供。每位各出银五分。付守院僧治办。

  四议论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宣圣所呵。今者群居。或经论疑滞处。或修持切要处。各各平实商量片时。

  五放生

  梵网第二十轻戒有放生之文。兹议各各随便具放生银。不拘多寡。不拘有无。或自买生来亦得。

  六主会

  依次掌簿作主。其会既定。晦前一日不必发帖。其资亦只随众止是五分。但具香烛茶汤。写录交代。来先去后而已。无事劳费。人可作主。庶几永久。

  (二十五)鱼池事宜

  宜放鱼虾蚌蛤螃蟹蟛 等。池中不可放黑鱼鲇鱼汪剌黄鳝团鱼等。要害好鱼故。池内不放螺蛳。以内有青鱼要食螺蛳故。不得以洗刮油腻及糟糠等物入池中。鱼食之多泛死故。不得多买草料。宜少少与之。防獭及恶鸟。要爪鱼故。

  (二十六)建塔所费议

  坟墓事。计众道友所施。共三十七两有奇。据我自作。十金尽足矣。今已浪费二十九两。止存八两。但具得石料而已以后此八两完事则可。此外不得更受在家道友分文。不得更受出家道友分文。不得募化生熟人等分文。我自衣钵亦不更出分文。何以故。我衣钵应作福。不应效世俗富贵人庄严自己坟募。取笑识者。吾决不为。预白。

  史鱼暴棺。古今谓之尸谏。今我先无益于众。理应暴龛。葬亦幸矣。而复为厚葬可乎。更费八金。数穷理极。八金之外。不可增益分文。即欲开万马明堂。七层宝塔。亦凭众等。但八金之费。则断断乎一定而不易也。

  (二十七)勿纳沈氏子孙出家议

  异姓。及同姓而非亲者。自依出家四事定式无论矣。至于宏本宗子侄等。一概勿留。有真心学道。可别求良师。另入善会。故留者。罚银十两出院。或难曰。罗云。佛子也。阿难。佛从弟也。难陀。佛亲弟也。佛固与其进矣。此何执焉。子曰。不闻鲁男子却邻妇乎。其言曰。柳下惠则可。在我则不可。或又难。坐怀处嫌疑之间。却之诚是也。出家乃盛美之事。却之似为不可。予曰。坐怀而乱。罪止一身。出家而非。祸延大众。其人而罗云也。阿难也。难陀也。则可。苟为不然。却之为是。古人有言。易子而教。请借以为式。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