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苏辙 > 苏辙公文集 | 上页 下页
宋子仪大理寺丞


  敕某:用人之明,莫如已试。崇阳之讼,诬执交构,更数狱吏,皆不能察。汝能究其本根,而枝叶自举,使冤者获信,死者无憾。往丞廷尉,推行此心,要使庶狱,皆如此而后可。可。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