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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文武百寮太师文彦博已下上第二表请举乐不许批答


  (元祐二年六月四日)

  朕少遭闵凶。仅毕祥禫。虽俯就企及,非以过制为贤;而创巨痛深,不能以礼自克。观过其党,圣人许之。《礼》曰:“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

  诚重违国老之忠告,姑欲尽人子之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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