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苏轼 > 苏轼制诰集 | 上页 下页
删定官孙谔鲍朝宾并宣议郎


  敕具官某等。廷见改官,法之所严也。岁月之课,保任之数,差若铢黍,辄不得迁。今于汝独略之者,岂非以制法定令,汝与其议故欤?祗服朕命,以法自律,无徒知之。可。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