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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诸公送周梓州诗后


  予自元祐之初,备位从官,日与正孺游。三年,予既有江海之意,而正孺亦慨然有归欤之叹,遂请梓州,得之。予时以诗送行,有“扫棠阴”、“踵画像”

  之语。旋出领杭州二年,还朝,老病日加,方上章请郡,曰:“正孺已及瓜矣,盍往代之,遂归老眉山乎?”或曰:“不可,梓人之安正孺甚矣,其去正孺,如去父母,子其忍夺之!”乃止,不敢乞。梓人愿复借留正孺数年,诏许之。而大丞相吕公典领实录,见熙宁中正孺为御史时所言事,叹曰:“君子哉,斯人也。”

  因言于上,除正孺直秘阁。士大夫以才能论议,取合一时可也,使人于十年之后,徐观其所为,心服而无异议,我亦无愧,难矣。正孺有书来,欲刻诸公送行诗于石,求予为跋尾,乃记所闻以遗之,且使梓人知予前诗卒章之意,未始一日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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