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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名芳妻沈氏墓志铭


  旌表节妇李母沈孺人墓志铭

  嘉定李君名芳,字茂材,举万历壬辰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逾年而卒。妻沈氏,年二十有六,截发自誓,抚三岁孤宜之,底于成立。天启七年,巡按御史上其事于朝,诏旌表其门在所居之南翔里。崇祯十三年六月初八日卒,享年七十有三。十六年十一月,合葬于南翔之称字圩。宜之具书来请铭。

  初,茂材既第,入翰林。太公携孺人母子入京,乘官舫,拥符传,苍头驿卒,传呼蜂涌。比入都门,茂材病弥留矣。柩车南还,幼孺委缞。孺人顿踊叫号,与舟船下上。道路皆咨嗟流涕。自时厥后,送往事居,恭老慈幼,握冰履霜,辛勤殚瘁,凡三十六年而得旌,旌二十四年而殁。孺人之为妇也,太公朝夕洗腆,必洗手而荐之,不以委仆妾。太公殁,庀治丧事,伯叔曰:“妇,嫠也,不宜先。”孺人曰:“未亡人,冢妇也,不敢后。”比析产,伯叔咸让孺人。孺人取均焉,君子以为顺。

  孺人之为嫠也,卧起柩旁者百日;不茹荤血饭精凿者三年;不易笄服,非丧祭不出户限者十五年;椎髻绳发,斥铅华不御,不赴燕饮观里社者,四十七年如一日。君子以为贞。孺人之为母也,宜之少长,负剑而诲之曰:“汝父虽不禄,有伯叔在。犹汝父也。有父之执友程孟阳、郑闲孟在,犹汝伯叔也。汝能读书修行,不愧汝父,有余师矣。”宜之以孤僮自奋,数踏省门不见收,软语慰谕,黯然神伤而已。君子以为慈。

  茂材有弟长蘅,多四方之交,宜之有见焉,则引以见于先生长者,皆曰孺人有子。

  长蘅久困公车,或劝其就禄仕,孺人曰:“叔性有皂白,傲世而不喜俗人,此非可以乙榜入仕者也。买山而居,奉母偕隐,不独可以全素尚,亦所以藏拙也。”长蘅感其言,遂终身不出。其贤明辨通,皆此类也。孺人生子男子一人,即宜之,女子一人。孙男女七人。其先世,昆山之名族也。祖讳某,早卒。祖母王氏抚其子象贤,以节妇旌门。李太公继娶于昆,与象贤相好也,知其女贤,故委禽焉。茂材初往女氏,王节妇见之不怿,曰:“此子才,当早贵,然而不寿。”已而抚孺人叹曰:“我固谓儿似我,天命之矣,其可若何?”父老至今传道其语,以为节妇亦有种也。铭曰:

  乌头双阙,南翔之里。
  有幽新宅,瘗铭于此。
  旌门之铭,以俟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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