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欧阳修 > 欧阳修文集 | 上页 下页
伐树记


  〈天圣九年〉

  署之东园,久茀不治。修至,始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春阳既浮,萌者将动。园之守启曰:“园有樗焉,其根壮而叶大。根壮则梗地脉,耗阳气,而新植者不得滋;叶大则阴翳蒙碍,而新植者不得畅以茂。又其材拳曲臃肿,疏轻而不坚,不足养,是宜伐。”因尽薪之。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广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修曰:“噫!今杏方春且华,将待其实,若独不能损数畦之广为杏地邪?”因勿伐。

  既而悟且叹曰:“吁!庄周之说曰:樗、栎以不材终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见伤夭。今樗诚不材矣,然一旦悉翦弃;杏之体最坚密,美泽可用,反见存。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邪?”

  他日,客有遇修者,仆夫曳薪过堂下,因指而语客以所疑。客曰:“是何怪邪?夫以无用处无用,庄周之贵也。以无用而贼有用,乌能免哉!彼杏之有华实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盖有利之者在死,势不得以生也,与乎杏实异矣。今樗之臃肿不材,而以壮大害物,其见伐,诚宜尔,与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说又异矣。凡物幸之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客既去,修然其言而记之。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